第37章 想签我?那就给我工作室!(2/2)
林知行听完,並没有表现出周璇预想中的狂喜。
他只是平静地看著周璇,“条件確实不错。”
“那就签了?”周璇拿出一份意向书。
“不急。”林知行摆摆手,“周小姐,我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你说。”
“我不想签人。”
“不想签人?”周璇愣住了,“那你想签什么?”
“我想签工作室。”
林知行一字一顿地说道。
陈曦张大了嘴巴,周璇的酒杯悬在半空。
“工作室?!”周璇像是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你是说......个人工作室掛靠模式?”
“对。”
林知行点了点头,“掛靠在天悦名下,资源共享,利润分成。但我拥有绝对的创作自由和人事权,公司不能干涉我的任何决定。”
陈曦也被嚇到了,小嘴微张,一脸不可思议。
在娱乐圈,工作室和签约艺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签约艺人,说白了就是高级打工仔,一切听公司安排,分成也是公司拿大头,没有自主权。
而工作室,则是掛靠在公司名下的独立个体。
虽然也享受公司的资源,但拥有极高的自主权,可以自己决定接什么通告,唱什么歌,分成比例也高得多。
两者的关係更像是平等的合作伙伴。
一般来说,只有像叶澜那种级別的天后,或者是自带资本的大佬,才有资格成立个人工作室。
一个刚出道、虽然有两首爆款歌但根基尚浅的新人,张口就要工作室待遇?
这简直是痴人说梦!
“哈!”周璇气笑了,“林知行,你是不是还没睡醒?你知道工作室意味著什么吗?那是只有一线大腕、天王天后才有的待遇!你一个刚出道的新人,哪怕你有两首爆款歌,也没资格谈这个条件!”
“公司签新人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掌控,为了赚钱!给了你工作室,那约束力就太小了,万一你红了跑了怎么办?万一你不听话怎么办?”
周璇虽然有点大小姐脾气,但在商业逻辑上还是很清醒的。
工作室模式,说白了就是合作关係,艺人话语权极大。对於资本来说,这是风险极高的投资。
“我知道很难。”
林知行並不意外她的反应,“但我有这个自信。我的歌,我的才华,值得这个价。天悦虽然不错,但还是那个老一套。签新人,给资源,捧红了就开始榨乾价值。这种模式,我不喜欢。”
他看著周璇,眼神坚定,“周小姐,你可以回去问问你父亲。如果天悦愿意赌一把,我保证,未来的收益会远超你们的想像。如果不敢赌......”
他耸了耸肩,“那就当我今天只是来蹭了顿饭。”
周璇盯著林知行。
这个男人,狂妄,自大,但该死的有魅力。
也许,他真的能做到?
“你......”周璇咬了咬牙,“你真是个疯子。”
“谢谢夸奖。”林知行笑了。
陈曦在一旁看著林知行,眼神里满是崇拜。
太帅了!
敢跟资本谈条件的男人,真的太帅了!
而且......如果知行哥真的签了工作室,那以后......是不是就可以经常见到他了?
甚至,如果是掛靠在天悦,那四捨五入,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呀!
想到这里,陈曦的脸莫名红了,偷偷瞄了一眼林知行。
“知行哥要是老板就好了......”
“行!”
周璇深吸一口气,站起身,“这事儿太大,我做不了主。我要回去问问我爸。”
“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希望不大。我爸那个人,最討厌不听话的艺人。”
“没关係。”林知行也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买卖不成仁义在嘛。今天谢谢两位美女的款待,尤其是这鹅肝,確实不错。”
周璇翻了个白眼,“吃货。”
“走了曦曦。”
周璇拉著一步三回头的陈曦离开了餐厅。
看著两人的背影,林知行摸了摸下巴。
“天悦娱乐......或许是个不错的跳板,但如果不能掌握主动权,去了也是当高级打工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