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论大宋功臣难当积弊》(1/2)
《论大宋功臣难当积弊》
“潘氏惟熙,故武惠公美第五子,章怀皇后幼弟,乐平郡主之夫也。其人年少,性刚直,为本刊之主。唐河一役,率骑五千,破辽寇十万之眾,其国兵马大元帅耶律隆庆狼狈遁走,声震天下,才略不逊其父。”
“然世人多知其战功,鲜知其临战之前,本为戴罪立功之身。或问:以潘五郎君之勛贵,皇亲国戚,何罪之有?”
“其一罪,曰奉朝命释河北八万壮丁。此八万壮丁,应募从征已歷四载,朝廷先许战胜归农之日,给耕牛、良种,以酬其劳。然国库空虚,诺而难践,实为无米之炊。”
“惟熙不忍朝廷失信於天下,不忍浴血壮士流血复流泪,乃强索河北逃役、避战之户,令其输钱出牛,以补其缺。竟有论者,谓此举为欺压良善。”
“为国征战者,目为乱兵匪寇;避役逃战者,反称良善百姓,此其所谓一罪也。”
“其二罪,曰无詔越境,剿保州盗匪。保州者,宋辽边镇,邻高阳关、定州,皆大宋重兵屯守之地。盗匪盘踞其地,肆虐多年,边军十万束手,竟不能平。”
“惟熙自大名府率天雄军往,一战而定。夫以千余兵可了之患,十数万边军竟无计可施,此其所谓二罪也。”
“其三罪,曰捐田安民,广置屯田。潘氏合族並乐平郡主,捐私田数千顷,易为朝廷公田、天雄军屯田,以活流民十余万户,择其壮者入军,使民有生业,军有锐卒。竟有论者,谓其活民无数、收揽军心,为图谋不轨,此其所谓三罪也。”
“其四罪,曰与故相李公继隆共市良马,谋復静塞军劲旅,以固边防。此其所谓“四罪”也。”
“惟熙早知其行必触法度,人问其何以犯险为之,尝言四句,世谓之『將门四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父祖继武功,为万世开太平。”
“夫唐河一战,惟熙能以五千破十万,所向披靡者,非天授神勇,实因其能安流民、恤壮丁,深得军心民心故也。”
“將士信之,乐为效死,而无后顾之忧。惟其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方能继父祖之武功;惟其能继父祖之武功,方能言为万世开太平。”
“今若无辽寇南侵、边烽四起,国难临头,试问潘惟熙今日,当在何处?”
“余不禁慨然问曰:何我大宋,欲行利国利民之实事,竟难至於斯?必冒杀身之险,抱必死之心,方能行尺寸之功?我大宋,何以至此?”
“若行利民之事,必先触法度、蹈死地,岂可望天下人皆效潘惟熙之所为?此弊,在潘惟熙乎?在我大宋之法度乎?”
“余尝访殿中侍御史王曙公,欲请其就此事发策论,王公拒之,不肯置一词。唯言其所劾,皆合朝廷法度,潘惟熙至河北两月,犯大罪三、小过无数,事实俱在,问心无愧。”
“若王公所劾果无错,法度果无亏,何我大宋之法,常使为国为民者沦为罪囚,尸位素餐者窃据高位?无他,君上暗弱,而畏臣强故也。”
“我大宋法度,本当以民为本,社稷次之,君为轻。然观今日之法,处处唯君威是护,事事唯皇权是从。
夫欲行实事者,必先合民心;得民心者,朝廷难制,君上难驭。人臣何以能尽得天下之心?非臣之过,实君上昏庸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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