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原来你我如此相同(1/2)
人在开心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仿佛只是眨眼功夫,李无病就已经驾驶著泥撬又跑出了十余里远,他的面孔,无论最新溅上上的泥浆,还是原来有的泥浆,都被擦得乾乾净净,露出均匀的稜角。少女笑著收起已经看不出顏色的手帕,再次將水袋递到了他的嘴边。
李无病停住脚步,双手將水袋接过,嘴对著嘴巴,狠狠吸了几大口冷水。隨即,又將水袋递了回去,转开头左右张望。
一方面,是因为半夜里推著泥撬跑了这么久,他的確需要重新確认一下自己的方位。另一面,则是分散注意力,儘量不往顏清夏的脸和胸口等处去看。
师父说过,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曾经千里送京娘,秋毫无犯。自己是个疍民之子,肯定比不上大宋太祖皇帝。然而,几十里路总得坚持住。否则,將来海上传开李七哥的名號,肯定会加上半途而废四个字,想想就让人懊恼。
“七哥,你在看什么?”顏青夏也不嫌弃,先对著水袋浅浅地抿了两口冷水,然后柔声询问。
“我在看……”李无病被问了个猝不及防,稍稍花了些时间,才把话组织圆,“我在看咱们到了什么地方。今天月亮被云挡住了,我看不太远。这片海岸,前后都是烂泥滩,也找不到什么標识物。”
“南边,东南边,好像有灯!”顏青夏闻听,也跟著辨认了起来。她不熟悉周围的海岸线,然而,目光却颇为锐利,很快,在黑漆漆地海面上,找到了一丝隱约的光亮。
不是星星,此时此刻,星星也挡在云背后。那就只有两种可能,大户人家灯笼,或者海船掛在船头上的行灯!
“你夜里也能看得见?”李无病又吃了一惊,询问的话脱口而出。
他从小跟著父亲跑船,夜间视物,是必备本领。非但经歷过专门的训练,还要经常生吞那种又腥又腻的鯊鱼肝。而顏青夏只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居然夜里比他看得还远,就实在出乎人的意料了。
“我,我眼睛,从小就,发现不一样,跟別人!”顏青夏被问得有些心虚,说话再次变得磕磕绊绊。“七哥,我,我不是怪,怪物。我,发誓!”
“你当然不是怪物,我也能看得见!”李无病心中,顿时又涌起了几分怜惜,转过头,看著对方黑中透著一丝淡淡蓝色的眼睛说道。“我们金银岛上,有一小半儿人,夜里都能看得很远。”
“真的?”少女將信將疑,声音里带著如假包换的期盼。
她自幼丧母,父亲虽然对她关爱有加,毕竟是个男子,心思不可能有母亲那么仔细。所以,跟著父亲每到一个港口,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因为长著东方人的眼睛和泰西人的头髮,遭到同龄小伙伴们的联手排挤。从小到大,不將她视作异类的同辈人,加起来都不到一巴掌,而李无病,恰恰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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