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不需要核实,因为你们连预判都不会(1/2)
两个人的视线在走廊里碰上了。
深蓝西装不急不慢地站起来,扣了扣袖口。
陈夜没停步,视线从那块表上收回来,径直走向法庭门口。
深蓝西装没开口,只是侧身让了半步。
不像让路,更像在打量。
孙律师放下手机,站起来整了整领带。
看到陈夜身后跟著的四个人,嘴角抖了一下。
上回在律所会议室被安然堵得没话说的场景估计还没消化乾净。
法警推开法庭的门。
陈夜走在最前面,右手插在裤兜里,左手拎著公文包。
安然紧跟在后面半步,文件袋竖著夹在臂弯。
王浩和李哲一前一后,温怡走在最后。
原告席,五把椅子陈夜坐正中间。
安然在左手边,李哲在右手边负责递材料。
王浩和温怡坐在旁听席第一排。
被告席那边,孙律师坐下来打开公文包。
把一叠文件按顺序摆好。
陈夜扫了一眼被告代理席上插著的名牌。
孙文海,清河律师事务所。
旁边那张名牌上写著另一个名字赵启明,正达律师事务所。
正达。
这名字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新城排名前五的商事律所。
主营业务是公司併购和金融诉讼。
这种所的律师,跑来替一家镇上的养老院打侵权官司?
杀鸡用牛刀,要么是牛跟鸡有亲戚关係。
要么是鸡背后站著一头更大的牛。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审判长坐在正中央,四十来岁短髮。
戴黑框眼镜翻了一下卷宗,开口了。
“新城中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审理。
原告张秀兰等四人诉被告清水镇夕阳养老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
“原告代理人?”
陈夜站起来。
“原告委託代理人,陈夜,君诚律师事务所。”
“被告代理人?”
灰西装站起来。
“被告委託代理人,孙文海,清河律师事务所。”
深蓝西装跟著站起来。
“被告委託代理人,赵启明,正达律师事务所。”
审判长在卷宗上记了一笔。
“被告方是否有程序性事项提出?”
孙律师刚要开口,被旁边的赵启明按了一下手腕拦住。
赵启明站起来,西装纹丝不动。
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递给法警。
“审判长,被告方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
法警把文件转交。
审判长接过去翻了两页,抬头看向赵启明。
“请被告代理人陈述理由。”
赵启明左手背在身后,右手搭在桌沿上。
“本案系侵权责任纠纷,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侵权行为发生地为清水镇。
被告住所地同样位於清水镇行政辖区。
原告以住所地法院管辖为由提起诉讼,缺乏法律依据。
我方请求將本案移送至清水镇所属的县人民法院审理。”
字正腔圆,逻辑清晰,挑不出毛病。
安然的手指在文件袋边缘捏了一下。
这套说辞和三天前庭审模擬里王浩扮被告律师时用的几乎一字不差。
连措辞都差不多。
陈夜坐在椅子上没起身。
等赵启明说完了,审判长转向原告席。
“原告方对管辖权异议有何意见?”
陈夜站起来,不紧不慢地从提纲旁边抽出三张纸,分別递给法警。
“审判长,原告方认为被告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理由如下。”
赵启明的视线落在那三张纸上。
“第一,关於侵权行为地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確规定。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与侵权结果发生地。
本案四名原告的被抚养人均为新城户籍居民。
其被侵权后果直接影响四名原告在新城的正常赡养义务履行。
侵权结果发生地包含新城,本院管辖权成立。”
“第二。”陈夜翻到第二页。
“2019年苏省高院民事裁定书,案號2019苏民辖终215號。
该案中,养老机构侵权纠纷的管辖权爭议。
法院最终裁定侵权结果发生地可以延伸至被侵权人家属的经常居住地。
本案四名原告的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均为新城。
与该判例的事实高度吻合。”
赵启明的右手从桌沿上收了回去。
安然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膝盖上摊开的笔记本。
第二条判例的页码旁边画了个圈。
是庭审模擬那天陈夜纠正过一次引用顺序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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