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拿违法声明当证据?你在给我递刀子!(1/2)
北岸国际,地下车库。
李哲站在那辆黑色的庞然大物面前,小腿肚子直转筋。
手里还紧紧攥著那个塞满案卷的帆布包。
再看看眼前这辆掛著五个6连號车牌的劳斯莱斯库里南。
最后低头瞅了一眼自己那双全是褶子的皮鞋。
这感觉让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
“上车。”
秦可馨按下了车钥匙。
车灯闪烁。
她今天换了一身行头。
剪裁极度修身的黑色高定西装。
內搭一件深v真皮衬衫。
下身是一条只能迈小碎步的裹臀裙。
搭配那双標誌性的红底高跟鞋。
腿上是那种在灯光下会反光的极薄黑丝。
整个人往那一站。
脸上就写著一行字:老娘不仅有钱,脾气还很差。
“可……可馨姐。”
李哲手脚並用地爬上后座。
屁股只敢沾个边,生怕给这真皮座椅坐出褶子来。
“这车……是你的?”
他在律所混了一年。
一直以为秦可馨就是个长得漂亮、爱买包的小助理。
毕竟谁家富二代会跑来律所。
天天给陈夜这种流氓律师端茶倒水?
“我不喜欢开这玩意儿。”
秦可馨坐在驾驶位,调整著后视镜。
“太大了,不好停。”
“平时扔车库吃灰,今天刚好拉出来溜溜。”
李哲咽了口唾沫。
拿库里南溜溜?
这就是有钱人的枯燥生活吗?贫穷限制了我的想像力啊!
坐在副驾驶的陈夜正在系安全带,闻言嗤笑一声:
“別听她凡尔赛。”
“她是怕那辆红色宝马镇不住场子。”
“毕竟咱们今天要去的,可是星辰科技。”
秦可馨狠狠瞪了他一眼,没说话。
一脚油门踩下去。
v12发动机发出低沉的轰鸣。
推背感瞬间袭来,把李哲死死按在座椅上。
星辰科技总部大楼。
坐落在新城的核心区域。
三十多层高的玻璃幕墙大厦,直插云霄。
在大楼门口的巨大的logo下。
进进出出的全是掛著工牌、行色匆匆的精英。
每个人脸上都带著一种“我正在改变世界”的优越感。
秦可馨一个漂亮的甩尾。
直接把那辆库里南横停在大楼门口的正中央。
正如陈夜所料。
这简直就是把“囂张”两个字刻在了脑门上。
保安刚想衝过来骂人。
一看那车型,再看那五个6的牌照。
到了嘴边的脏话硬生生咽了回去。
换成了一脸諂媚的笑。
“女士,这边不能长时间停车……”
秦可馨推门下车,看都没看他一眼。
“帮我看好。”
“要是颳了一点漆,把你这栋楼卖了都赔不起。”
保安手忙脚乱地接住钥匙,连连点头哈腰。
李哲跟在后面,看得目瞪口呆。
他抬头看向走在最前面的陈夜。
陈夜双手插兜,连西装扣子都没系。
“学著点。”
陈夜头也不回。
“跟这种大资本家打交道。”
“你越客气,他们越觉得你好欺负。”
“你就得比他们更横,更不讲理。”
三人径直上了顶层会议室。
推开门。
冷气开得很足。
长条形的会议桌对面,已经坐了两个人。
一男一女。
男的四十来岁,標准的地中海髮型。
眼镜片厚得像啤酒瓶底。
星辰科技法务总监,潘刚。
女的三十出头,妆容精致得像要去走红毯。
一身香奈儿当季新款。
公关部经理,苏娜。
看见陈夜几人进来。
两人连屁股都没抬一下。
潘刚推了推眼镜,低头看著手里的文件。
语气里带著一股子漫不经心。
“君诚律所?”
“听过,好像有各部门专门给那种……付不起律师费的人打官司的吧?”
这种赤裸裸的蔑视。
让李哲的脸瞬间涨红了。
他刚想开口反驳。
陈夜直接拉开椅子坐下。
把腿往桌子上一架。
那双沾著灰尘的皮鞋。
就在赵刚那份文件旁边晃荡,差一点就踩上去了。
“赵总监消息挺灵通。”
陈夜从兜里摸出烟盒。
也不管墙上那个巨大的禁菸標誌。
直接点了一根。
深吸一口,烟雾直接喷向对面。
“既然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
“那咱们就別废话了。”
“谈谈赔偿,还是直接法院见?”
潘刚皱眉,嫌弃地挥了挥手。
试图驱散面前的二手菸。
“陈律师,我想你搞错了一件事。”
他合上文件,十指交叉放在桌上。
“张萍是自己辞职的。”
“离职手续办得清清楚楚。”
“她死在自己出租屋里,跟公司有一毛钱关係吗?”
旁边的苏娜也笑了。
笑容很职业,也很冷血。
“而且,据我们调查。”
“张萍在职期间,工作能力极其低下。”
“多次因为个人失误导致项目延期。
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
她一边说,一边从文件夹里抽出三份文件。
顺著桌面滑到陈夜面前。
动作像是在打发叫花子。
“这是她在职期间的错误清单。
每一次都有部门主管签字確认。”
“这是她跟同事在群里爭吵的截图。
言辞激烈,情绪极不稳定。”
“还有这个。”
苏娜指著最后一份文件。
“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
“上面有她的亲笔签名和手印。”
苏娜靠在椅背上,环抱双手。
“一个连社保都不愿意交。
只想多拿点现金挥霍的人。”
“陈律师觉得,这种人的死能赖到公司头上?”
李哲急了。
他一把抓过那几份文件。
“这……这不可能!”
“放弃社保是违法的!这根本不做数!”
“而且这些错误清单……全是孙涛那个混蛋逼她签的!”
“证据呢?”
潘刚冷笑一声,像是看傻子一样看著李哲。
“小伙子,法庭上讲的是证据。”
“不是谁嗓门大谁就有理,也不是谁死谁有理。
“这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你们要是想去告,儘管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