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那才叫豪迈呢(2/2)
此时的林煜已经克服了对带骨食物的不適,在点菜的选择上没有什么忌口,自然选择了这家店里拿手的家常菜。
他竟然专门记住了我喜欢吃什么。陈书雁盯著那盘小排,心中暗自窃喜。
“你怎么就只点这么一点?既然说好了这顿饭我请,就不要客气。”陈书雁笑著接过菜单,又点了两道菜。
“总不能还比不上你请我的那次吧?”
陈书雁不动声色地將一缕垂落到脸颊的髮丝拢到耳后,恰到好处的露出纤细白嫩的颈部和精致的锁骨。这个动作她在莫闻雪的指导下练习了无数次,精巧而又不刻意。
“这家的小排做得不错。”陈书雁夹起一块,用筷子轻轻划开燉煮充分的小排,软烂脱骨的小排立刻骨肉分离,“我记得你不喜欢吐骨头吧,这样就没问题了。”
骨肉分离后的排骨肉被完整地放在了林煜面前的小碟子里。陈书雁抬眼看向林煜,琥珀色的瞳孔里是恰到好处的关切。
林煜盯著碟子里那块被精心剔骨的排骨肉,胃里一阵翻腾,仿佛那被剔骨的不是土猪兄弟的肋骨,而是自己的双手。
不是?这叫我怎么吃啊?我本来已经適应了的!
林煜没有去吃那块排骨肉,而是直接伸筷子从盘子里夹起另一块带软骨的小排放进嘴里,故意嚼得嘎吱嘎吱响。
一边啃还一边含糊地说:“其实这样带软骨的啃著才香呢,有嚼头!”
陈书雁眨了眨眼,看著林煜那略显浮夸的吃相。
小雪说男生在女生面前总是会刻意表现,是这样吗?他在向我表现他的豪迈?虽然有点幼稚,但蛮可爱的呢。
现在应该怎么办呢?对了,顺著他,捧著他,把他当小孩子哄就行了。陈书雁暗自点头,幸好我早有准备。
“確实,男孩子这样才叫豪迈呢。”
听到这话,林煜顿时有点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这是什么鬼话!她竟然真的在一本正经的给我找补!
但是林煜还是克服住了尷尬,选择继续进攻。
说出这种话,她肯定已经感受到尷尬了,只要我乘胜追击!
“其实还是怕你破费,我才选的这个小饭店。”林煜故作高深地开口。
“可是这家挺好吃的啊。”
“如果说小饭店好吃的话,那大饭店个个都倒闭了。”
“可是我觉得这並不比外面的那些大饭店差啊?”
“大饭店他確实好吃啊。我们做一个简单的质量分析好了。”
“哦?”这次陈书雁並不是在顺著林煜的话在捧,她確实对林煜的话產生了好奇。
“就比如说炒这道蔬菜的油,他一定是炸过肉的。”林煜用筷子指著桌上的那盘清炒时蔬。
“不会吧?”陈书雁將信將疑地顺著林煜的筷子看去。
“你尝尝。”林煜拿著筷子在空中划了几下,示意陈书雁尝尝。
“唉!好像真是有点猪肉味!”陈书雁夹起一片菜叶,小口小口地品尝著。
“还有……”
“你个呆逼,满嘴b大胡话,老子这菜拿猪油炒的,吃不出来在哪里乱讲话!”
林煜突然觉得气氛不对,身后感到一股奇怪的视线,如芒在背。一扭头直直的迎上了小饭店老板直勾勾的目光。
“小子,你再说说,我这小饭店还有什么地方不如人家大饭店的?”
“哈…哈哈……”
这一刻,林煜直面了饭店老板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