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新闻学」的魅力(求追读)(1/2)
《伦敦快讯》的办公室里鸦雀无声。
那位提问的年轻编辑,手里的笔都掉在地上,但却浑然不觉。
所有人都被麦可说的话震惊到了。
《內政部高度讚扬本报,称其为『伦敦的良心』》?
这不是在公然挑衅內政部吗?
要知道,英国虽然没有专门的新闻出版机构,但內政部无疑拥有著对伦敦所有报纸的生杀大权。
作为英国中央官僚体系的核心机构,內政部负责国內治安、言论与出版管控。依据 1795年颁布的《煽动叛乱法》以及《褻瀆法》,对报社的政治性、煽动性內容有著直接监管的权力。
对於危险的煽动性言论,內政部一般有好几种套餐任君选择。
套餐一:对刊发煽动推翻王室政府、詆毁议会、挑动阶级矛盾、褻瀆宗教內容的报社,內政部可直接签发搜查令,查抄报社印刷厂、扣押稿件、逮捕编辑和出版商。
直接给你一锅端了,直接团灭。
套餐二:向报社发布书面警告,要求刪除敏感內容、停发特定专栏,若拒不执行,可直接宣布报社“危害公共治安”,勒令临时/永久停刊。
这是把你锅砸了。
套餐三:监控报社的编辑团队与撰稿人,对“危险作者”进行约谈、警告,甚至限制其发表。
这是给你塞口球。
所以,可以说整个伦敦报业,没人想和內政部沾上边。
“麦可,你没疯吧?”罗伯特的声音有些变了。
“我们刚刚才被內政部的人警告过,你现在这么做,他们明天就会带著警察来查封我们的。”
“查封?”麦可转过身,脸上露出兴奋和疯狂。
“那绝对不可能!”
“罗伯特,你看事情只看到了表面。”
“你以为那个叫亨德森的傢伙是来干什么的?警告?不,这恰恰看出了內政部的的真实態度。”
“啊?”罗伯特彻底糊涂了。
“没错。”
“否则他们为什么不明文警告我们?而不是只派一个层级不高的文官过来口头警告?给到的公文甚至没有写明我们《伦敦快讯》。”
麦可目光扫过办公室,看著那一张张惶恐的脸,他继续说道。
“因为他们不敢!因为《渴睡》点燃的那把火,已经烧得太旺了。现在全伦敦的穷人,不,甚至很多中產阶级,都站在我们这边。”
“如果他们现在动手,就等於向全伦敦宣告,他们就是那个冷血的、谋杀娜塔莎的凶手!”
“那会引发真正的骚乱!比起我们这间小小的报社,那才是他们真正害怕的东西。”
罗伯特好像明白了。
麦可不是在自寻死路,他是在走钢丝,借著內政部在走钢丝。
这既是危机,但也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机遇。一旦成功,《伦敦快讯》將摆脱三流小报的名声,一跃而起成为伦敦报业最具影响力的新兴力量。
但稍有不慎,他必將跌入万丈深渊,连带著《伦敦快讯》一起。
他又想到,几周前,麦可投资米歇尔的时候,和他说的那句话。
“不赌虽然不会输,但也绝对不会贏。有时候,梭哈也是一种智慧。”
显然,对米歇尔的投资让麦可大赚特赚。
但这一次,他还会贏吗?
办公室里,麦可神色亢奋,继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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