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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泥泞中的问候(二合一大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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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官。”

“下去跟你的老朋友们打个招呼。”亚瑟整理了一下风衣的领子,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別让他们太紧张,走火了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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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意效劳。”

麦克塔维什中士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在泥脸上显得格外洁白的牙齿。他把mp40掛在胸前,抓起钢盔戴在头上,然后一把推开车门。

噗嗤。

皮靴踩进没过脚踝的腥臭泥水里。

麦克塔维什仿佛根本感觉不到寒冷和恶臭,他挺直了腰杆,像是在白金汉宫门前换岗一样,迈著囂张的步伐,大步走向那个隨时可能喷出火舌的哨位。

“口令!我不想再说第三遍!”

路障后的哨兵显然被这个不怕死的傢伙激怒了,拉动枪栓的声音清晰可闻,“站在那儿別动!你这个该死的————”

然而,当那个满身泥浆的苏格兰人走近到二十米距离时,哨兵的声音突然卡在了喉咙里。

虽然那张脸被硝烟燻得漆黑,虽然他穿著一件不伦不类的战术背心,虽然他手里拿著的是德国人的衝锋鎗————但那个走路时喜欢耸肩的姿势,还有那顶该死的钢盔,简直太熟悉了。

哨兵慢慢地从掩体后站了起来,甚至忘记了寻找掩护。他瞪大了眼睛,像是见到鬼一样指著麦克塔维什:“麦————麦克塔维什中士?苏格兰酒鬼?恶人军士?”

“注意你的措辞,列兵。”

麦克塔维什停下脚步,站在一滩污浊的死水中。

“我现在可是斯特林战斗群的军士长。如果你再叫我酒鬼,我就不得不让你尝尝禁闭室的滋味了—虽然在这个鬼地方,禁闭室可能比战壕还舒服点。”

哨兵依然处於巨大的震惊中。他下意识地放低了枪口,目光在麦克塔维什身上来回扫视:“见鬼————你还没死?上帝啊,b连的人都说你跟著那个斯特林家的花花公子去后方享福了,结果第二天就听说阿兹海布鲁克那边被炸平了————我们都以为你早就去德国人的战俘营里啃发霉的黑麵包了。

“战俘营?”

麦克塔维什嗤笑了一声。

他划著名一根火柴,点燃香菸,深吸了一口,然后將剩下的大半包“好彩”他从德军士兵尸体上摸到的美国货,连同火柴盒一起,像扔垃圾一样隨手扔给了那个哨兵。

“让你们失望了,兄弟。那种地方的伙食可不合我的胃口。”

哨兵手忙脚乱地接住那包珍贵的香菸,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麦克塔维什接下来的话让他彻底愣住了。

这个平日里在二营因为脾气暴躁而让全团都认识的苏格兰老兵,此时拍了拍腰间掛著的那把看起来依旧锋利的刺刀,回头看了看亚瑟所在的位置,咧嘴笑道:“而且,关於那位“花花公子”————”

麦克塔维什侧过身,用大拇指指了指身后那辆停在迷雾中的半履带车,以及车上那个若隱若现的身影。

“他现在正坐在车上抽菸呢。”

“至於我腰上掛著的这把刺刀那是德国货,克虏伯钢,质量不错。十五个小时前,在伯尔格的废墟里,我刚把它从一个党卫军小队长的肚子里拔出来。”

听到两人的对话,路障后面的几名士兵都探出了头。他们看著麦克塔维什。

不仅仅是看他那张狂傲的脸。

更多的是在看他的装备。

那把掛在胸前的mp40衝锋鎗,弹匣井里插著实弹;腰带上掛满了像葡萄一样的m24长柄手榴弹;战术背心的口袋鼓鼓囊囊,显然塞满了弹药和补给;甚至连他的靴子上,都绑著一把缴获的鲁格p08手枪。

这哪里是什么溃兵?

这简直就是一个全副武装的移动军火库。

而在他们自己身上,除了那把只有五发子弹的步枪,弹药袋早就瘪了,连早饭都是两个人分一块饼乾。

这种强烈的反差,让原本充满敌意和嘲讽的眼神,瞬间变成了某种混杂著惊疑、羡慕、甚至是一丝敬畏的复杂情绪。

“你说————那是斯特林少爷?”

哨兵不可置信地看著那辆半履带车,“你是说,那个只会玩赛马和女人的————”

“闭嘴。”

麦克塔维什直接打断了他,声音虽然不高,但带著一股血腥气,“如果你见过他是怎么用法国人的坦克碾碎德国人的骨头,又是怎么把党卫军吊死在城墙上的,你就不会在这里废话了。”

他猛地吸了一口,然后將菸头弹进水里。

“现在,把那该死的路障挪开。少爷脾气不好,他不喜欢等人。”

几分钟后。

在一阵急促的摩擦声中,那两辆侧翻的卡车被几十名士兵合力推开了一条缝隙。

车队重新启动。

当那辆领头的半履带车缓缓驶过路障时,亚瑟並没有看向那些向他行注目礼的士兵。

他只是依旧保持著那个慵懒的姿势,仿佛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

麦克塔维什扒著车门跳了上来,带进了一股潮湿的泥土味。

“遇到熟人了?”

亚瑟看著前方的废墟轮廓,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其实这根本不需要问。亚瑟心里清楚的很,在冷溪近卫团,如果非要列出一份“全团名人排行榜”,麦克塔维什中士的名字绝对能稳进前三。

排第一的,自然是团长;排第二的,就是亚瑟自己——毕竟“斯特林伯爵家的败家子”这个名头在伦敦社交圈和军官俱乐部里实在是太响亮了;

而紧隨其后的,就是眼前这位苏格兰恶棍—全团唯一一个把禁闭室当成度假村住、

在宪兵队那里的违纪案底比《圣经》还要厚的老兵油子,士兵们为他取了个外號,“恶人军士”。

“是的,长官。”

麦克塔维什拉动枪栓,检查了一下保险,嘴角露出一丝复杂的笑容。

他回头看了一眼。

那些曾经在训练场上或许还被他揍过、骂过的曾经的新兵,也是战友,此刻正贪婪地分食著那包“好彩”,甚至连包装纸里残留的菸丝末都被手指蘸著舔了个乾乾净净。

在他们那混杂著恐惧与討好的眼神里,麦克塔维什读出了一种叫做“希望”的东西。

这就很讽刺。

要知道,他在团里的外號可是“恶人军士”一是那种新兵见了会发抖、宪兵见了会头疼、连团长可能都恨不得把他踢出去的混蛋。

但在这种隨时会死人的绝境里,道理往往是反著来的。

当死神在敲门的时候,你是更想见到一个满口仁义道德的神父,还是更想见到一个能用牙齿咬断敌人喉咙的恶棍?

而且这个恶棍还是你熟悉的“自己人”。

答案显而易见。

在这个泥潭里,见到麦克塔维什这样的“恶人”,简直比见到亲妈还要令人安心一因为大家都知道,跟著恶人,通常都能活得更久。

“一群可怜的土拨鼠。”

苏格兰人低声说道,像是在自言自语:“他们躲在洞里,以为我们在外面逃命,以为我们是来寻求庇护的难民。”

“却不知道,我们是回来把他们从这该死的泥坑里拽出来的。”

亚瑟笑了。

那是一个极其短暂、却又极其锋利的笑容。

“那就让他们看清楚。”

亚瑟猛地一挥手,指向前方那座在晨雾中若隱若现、宛如死城的弗尔內。

“麦克塔维什,告诉所有人,要把精神打起来。”

“我们不是来投奔亲戚的穷光蛋。

“我们是带著黄金回来的国王。”

“进城。”

隨著引擎的一阵轰鸣,这支钢铁车队彻底碾碎了最后一层寧静,像一把烧红的刺刀,狠狠地捅进了这座充满了绝望与死亡的城市。

而在他们身后,那几个分到了香菸的哨兵,正呆呆地看著那两辆玛蒂尔达坦克车尾喷出的黑烟。

其中一个列兵,看著那巨大的“復仇者”涂鸦,喃喃自语:“上帝啊————我有种预感。”

“什么预感?”旁边的老兵贪婪地吸著烟屁股。

“这帮傢伙,那个花花公子...我是说亚瑟长官,好像真的是来打仗的。”

老兵吐出一口烟圈,看著那泥泞的车辙印,眼神变得深邃起来:“不,小子。”

“他们是来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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