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利字当头(2/2)
“今年也就还剩这么一个名额,让他们各家都看著办。”
说著,黄天河忽然伸出一根手指,指尖隱隱有一缕白雾飘散出来,形成一柄虚幻的短剑。
轻轻在空气中一划,白雾短剑散去的瞬间,他的目光落在了桌上。
一只吊脚大蚊子,被切成了两半,死得很安详。
“秋蚊子最厉害,咬人也疼,所以见著就得杀。”
黄天河缓缓吐出一口气,挪了挪肥硕的身体,似乎愈发疲惫起来。
“把仇老九放出去兜兜风,让外面那些人挪挪眼,別整天尽盯著我长河帮。”
……
孙府。
孙家设宴,內堂灯火通明。
“府里厨子的手艺虽没有严大师傅好,味道却也说得过去,你尝尝。”
孙典史像是很开心,完全没了往日在衙门里的威势,好似真就是一个大哥。
不仅让陈灼坐到他旁边,还一个劲的叫人专门给陈灼夹菜。
“多谢孙大人。”
感受到今夜这份不同寻常的热情,陈灼微微一笑,照单全收。
他既没有诚惶诚恐,过分回应,也没有拒绝。
孙典史的態度,他倒也不太意外。
一头全须全尾的狗妖,若是能分毫不差的剖开血管,所得真血,就用寻常盛装妖血的瓷瓶,足够装满百八十瓶。
有价无市的妖兽真血,数量如此庞大,价值不可估量。
对他热情些,不算过分。
只是…
当初能將他『卖』给黄源儿,是因为他价值不高,现在价值倒是够高,可难道不会没有比他更高的价值?
吃一堑长一智,他还没有那么头昏,真以为对方把他当成了自己人。
一切,都不过一个利字。
即使之前他还与其谈了一笔交易,那也仅仅只是交易。
“严大师傅曾与我父亲有救命的恩情,你与他如此亲厚,就跟小斐一样,都是我的弟弟。”
“想来让你叫声峰哥,不算过分吧?”
孙典史温声说著,又从侍女的手上接过筷子,亲自给陈灼夹了块肉。
“武夫,就得吃肉。”
“孙大人说的在理。”
陈灼將肉放进嘴里,三两下便吞入腹中。
他放下筷子,半开玩笑的说道:“孙大人夹的肉,確实好吃,但也不能多吃。”
“为啥?”
孙斐接住话头。
陈灼道:“吃多了,狗妖怕就不是我的咯。”
此话一出。
孙典史夹肉的动作忽然一滯。
“孙大人,人情归人情,交易归交易,这可是您之前交给我的道理。”
说著,陈灼拿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后,淡淡道:“我虽与孙斐相交莫逆,但那是我与孙斐之间的事。”
“我与孙府,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谈谈交易吧。”
“您说呢?”
陈灼侧头看向身旁坐著的典史大人。
“你很聪明,完全不像是外城出来的泥腿子。”
孙典史轻嘆一声,一脸正色的说道:“也罢,那就说说,那头妖兽具体该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