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在街头生活的人(上)(1/2)
说是工作,但其实也就是让自己放鬆放鬆心情。
有时候,活儿干得又忙又累,脑子都要打结了,身体也跟著发酸。
这时候若是能抽个空,悄悄溜出去,隨便走走,哪怕只是绕著街角转一圈,瞎逛一会儿,不去想那些待办的事,任由思绪飘著,发会儿呆,混混时间,反而觉得整个人都轻鬆了,像是被重新充了电一样。
其实,很多人所谓的“流浪”。
说到底,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舒服一点、活得自在一点吗?
流浪对他们来说既是一份“工作”,也是一种生活的方式:
不需要目的,也没有方向,只是不断地走、不断地看,让脚步带著自己去发现世界的另一面。
罗宇漫无目的地行走在伦敦的街道,一反往常的没有“上帝保佑你”起手。
他就像是一个行走的摄像头,记录著在这片土壤、这条街道所发生的一切。
他遇到了很多人:
有明明有房子,却仍然流浪的老人。
老人是北约克郡的人,无儿无女,有一栋政府发的房子,但是身体残疾,靠著政府每个月的救济金根本无法生活,所以只能拖著轮椅来到了、费尽心思来到了伦敦,露宿街头,靠乞討活著。
他的轮椅和残废的身体,让罗宇有些疑惑对方晚上如何躲进睡袋里睡觉。
但他没问。
有房子却住不了,有家却回不去。
这样的无家可归者比无家可归者更可怜。
也有刚刚出狱的大叔。
大叔原先是士兵,服役回来想给妻子一个惊喜,却看到妻子未著寸缕地和一个男人躺在床上。
气急之下,他便杀了人,自己也进了监狱,五十多岁才被放出来。
他喜欢餵鸽子。
好心人们给的钱如果花不完,就多买些麵包,將麵包屑撒给广场上的鸽子们。
和他一起餵鸽子的还有一个大叔。
他出狱很多年了,也是因为杀人:
年幼的女儿被两个人侵犯死亡,他举起了刀,將他们全部阉了,然后挨个杀死。
出狱之后,他在这里餵鸽子。
十几年的相处,使得鸽子们很喜欢这个老头儿,也不怕,就站在他粗壮的手臂上眺望著天空。
即使他的手臂上有著一个巨大的纹身。
纹身因为皮肤年老鬆弛,早就褶皱成一团,辨认不清楚了。
老头儿说,纹身是他女儿的照片。
他还遇到了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从很小就沾染上了不该沾染的东西,每天浑浑噩噩地活在世界上,甚至分不清自己是否清醒。
但辨认清醒的方法非常简单:
照照镜子,看镜子里流浪的自己是否感到绝望。
如果绝望,就是清醒的。
清醒成了继续选择吸食的理由。
他想要改变自己,却根本做不到,但他知道自己今天所有的一切是咎由自取。
对著摄像头,他笑著说:
“千万不要学我。”
还遇到了一对儿青年情侣。
男女生都长得很好看,看起来二十多岁,白人,女生嘴角打了一个唇钉,给人感觉非常乾净,这两点並不衝突;男生则是在左侧上半边脸纹了一个纹身,像是……半张面具,有些搞摇滚的气质。
他们打地铺的位置离著慈善机构不远。
当罗宇询问他们为什么不住慈善机构的时候,二人向罗宇展示了一条狗。
一只黑色的中型犬,看起来很乖,很可爱,名字叫做洛基。
“所以,你们没法进慈善机构的原因是因为这条狗?”
“他们会叫你放弃这条狗。”
罗宇注意到,这里的代词不是“it”而是“him”。
“你们会因为它而感到苦恼吗?”
为了尊重,罗宇也开始用“him”指代这条狗。
“不,我会告诉他们去试试被拋弃的滋味。”女生如是说道。
男生补充了一句:“我寧愿一条狗,也寧愿不住进连狗都不住进的房子里。”
“你们这么时间无家可归,是因为从他身上得到了关爱吗?”
“你可以从狗身上得到更多的爱,在某种程度上,他是我们的家人,是人生这条路上的伴侣。”
这句话不是女人的原话,罗宇润色了一些。
“我更喜欢在街上,那样简单纯粹。”
“你不需要付帐单,不需要缴税,不需要交汽油钱,街道就在这儿,完全免费。”
“……”
在採访的过程中,大部分的回答都是由女生完成。
女生表达的非常有条理、有逻辑,用词也很简单直接。
综合来看,两个人並没有什么不良嗜好,但他们为什么“无家可归”,罗宇也没有继续多问。
还有一个名叫“诺克斯”的青年,他的故事很很多无家可归者相同。
“我的父亲在96年就去世了,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剧变。”
“我將一切归咎於我妈,但我不该责怪我妈,这不是我妈错。”
“我妈把我从我父亲身边带离,因为他经常酗酒斗殴,她这么做是为了保护我。”
“……”
虽然诺克斯的表达不是很清楚,但罗宇明白了诺克斯的意思。
“他死了,你就怪罪於你妈?”他確认道。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诺克斯认为如果当时自己没有被母亲带走,留在父亲身边的他起码可以酒后的父亲。
最起码……不会让他一个人死在房子里,隔了几天才被发现。
“我本不应该那么做。”诺克斯感慨著,“这可能……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悔恨。”
不光无家可归者,罗宇也採访了正在发餐食的志愿者。
大概有七八个人。
排队领餐食的人很少。
“你们有没有发现大多数乞討的都对你们的餐食不感兴趣?”他问。
“当然,他们大部分人都有地方可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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