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花县老宅(中)(1/2)
回到客厅后陈开说道:“大哥,既然又有客人,我三个就去前院与七哥凑一桌”
凌风摇摇头,“你等去了,他们可不敢吃肉,还是算了。这样,你几个就將就一下,鸡和鱼端到我房间去,再加两个蔬菜”
“滷肉就不端了,那位冯兄也带了一包”
没多久隨著一阵马蹄声,洪秀全的声音老远就传到了院子里。
“玉锦!”
凌风再次走了出来。
“火秀!”
三人在凌风房间坐下了,冯云山、洪秀全都是村子里的读书人,他们与凌风差不多,都是一次性过了县试、府试,唯独院试屡试不第,又是同乡,自然早就认识了。
时下洪秀全二十一岁,冯云山二十岁,凌风十五岁,虽然凌风年纪最小,但他是穿越而来,早就不是以前那位背著“神童”之名恃才傲物之人了,稳重之態让洪、冯两人也是刮目相看。
与冯云山相比,洪秀全长相更为英俊一些,完全称得上相貌堂堂,若是一个丑陋之人,也不会为拜上帝会之人所拥戴,非单自称上帝次子那么简单。
同样,与稳重內敛的冯云山相比,洪秀全嗓门极大且一向都是风风火火,当然了,眼下的他尚没有接触到基督教,那还要等到明年他应试时在考场附近接到梁发分发的他自己写的那本小册子《劝世良言》才行。
更没有接触到美国传教士罗孝全,对於基督教也只是听说过,故此並没有史载那样动輒在生病时胡乱说话,並自称自己是上帝之子等。
在金田起义之前,他这种举动並非在为自己造势,那太过危险了,而是原本一直扎在故纸堆里,满脑子都是礼义廉耻,骤然遇到基督教教义,他又是急切之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有感而发也是有的。
加上发病时大喊大叫,面红耳赤,目眩眼晕之下见到周遭都是通红一片,还以为自己真像汉高祖、明太祖那样生有异象呢,他本就是执拗之人,这才触发了传教乃至金田起义。
一句话,这是一个生来大大咧咧,生性执拗,一旦认定了又深信不疑之人,若是放在后世,绝对会按照精神病来处置的。
这样的人与八股文的禁錮、刻板、忌讳天然违和,屡试不中也在情理之中。
但无论如何,他还是一个颇有才气之人,也是一个在大清这样刻意封闭的社会有些放荡不羈的人,颇有些类似於三国时的禰衡、明代的李贄。
刻板禁錮的我大清出了这么一位人物倒也是奇葩。
而之前的凌风几乎同样如此,他倒不是像洪秀全那样因为屡试不中愤世嫉俗,而是恃才傲物,目空一切,於是,他与冯云山关係一般,倒是与洪秀全颇谈得来。
凌风带来的威士忌显然是这两人从未喝过的,甫一入口,先是露出惊讶的表情,但越往下喝便越觉得甘美,很快一瓶就要见底了。
冯云山准备带给洪秀全的是一大包自家滷製的猪头肉,花县一带同样河网纵横,鸡鸭鱼都不缺,倒是这盘猪头肉一般人很少能吃到,霎时就一扫而光。
“玉锦、绍光.....”
凌风担心的一幕果然出现了。
洪秀全显然颇有些酒意了,仔细一看,只见其双眼果然变得通红,且散发出异样的光芒,他用油乎乎的右手端著酒杯,用左手握著一只鸡腿,含糊不清地说道。
“你们猜我这次去澳门见到谁了?”
冯云山不明所以,澳门时下乃华夷杂居之地,清廷在那里设有澳门同知和粤海关分部,实际上是与葡萄牙人共同管理,自然有大量的洋人、清人出没,也是江洋大盗、逃犯的最爱,见到谁都不出奇。
凌风关心的却是,“他去澳门作甚?”
冯云山显然见到了他的疑惑,顿时小声说道:“火秀家里並不宽裕,其父便命他跟著族里懂得经商的人到那里碰运气”
所谓碰运气,不是他到哪里购买走私物品,时下除了十三行的散商,还有人数不少的香山散商,他们就是依託澳门走私品而存在的。
前来广州贸易的洋商也不是人人都能一下找到合適的保商,有时无奈之下只得將货物就地发卖,虽然清廷在香山县与澳门岛之间设有关卡,但架不住快艇太多,加上水师、陆师、巡检司正好藉以中饱私囊,便糜烂至此。
另外,不少海盗也会將赃物销往那里,更成了香山散商的一大货源。
当然了,不少破了產的十三行商人也会摇身一变成为香山散商加入,更是加剧了这一幕。
洪秀全显然没有资本做这个,无非是凭著自己能写会算的能耐加入到某个出身花县的商户罢了。
“见到谁了?”
凌风含著笑看向他。
但凌风这副做派像极了以前的他,虽然他本意不是如此,但在洪秀全看来却是满满的嘲讽意味。
“玉锦!你......”
凌风不明所以,一旁的冯云山赶紧向他使眼色,他这才收起笑容。
“咳咳,火秀,我是看你双手都是油,哪有半点读书人模样?简直是有辱斯文,这才发笑,切莫放在心上,来来来,小弟自罚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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