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小哥哥』(1/2)
早在才获得第一部电影分帐的时候,他就叫吉雅进行小说改编版权。
而没等第二部电影问世,吉雅就受命註册了剧本版权保护。
像克里斯蒂安·科尔森这样的攒局者,自己不能出太多资金,需要考虑的太多,行动就一步慢,步步慢。
林伟杰就不一样了,他只需要从脑子筛出来结果好的作品,提前准备好,推过去就行了。
林伟杰对项目自然是信心满满,现在资金也算能独立支撑,或者有少量合作伙伴即可支撑,版权获取与剧本备案都是提前许久就谋划好了,等到组局人说服好投资人,回头一看,林伟杰项目早就开动了。
所以这个借拉杰什之手传达的信息,似乎是来试探林伟杰能不能让出这个项目。
其实,如果能愉快合作,接受『合作者』加入,对林伟杰是有利的。
比如如果有了欧美投资,或许电影就能按照原本歷史线去衝击奥斯卡主要奖项了。
但是林伟杰对『达成满意合作意向』的信心不大。
电影原来的合作者主要是三方,占大头的是福斯探照灯、其次是科尔森团队、最后才是印度合作方,
其中,印度合作方只得到分帐的10%,而福斯探照灯获得了60%,科尔森团队则是30%。
原本克里斯蒂安·科尔森是总製片人,他原本找的华纳投资,结果华纳中途撤资了,他临时找到福斯探照灯注资。
福斯探照灯是20世纪福克斯全额控股的子公司,现在这个时间点,还没被迪斯尼收购。
这是一个对好莱坞、对奥斯卡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林伟杰觉得,按照原本推动项目的製片人的野心与出资公司背景,他作为印度导演,恐怕会被压得死死的。
这个合作他並不是很想要呢……
不过有拉杰什这个中间人,林伟杰觉得谈判倒不是一口拒绝地步。
主要是若牺牲『自由创作』能兑换到奥斯卡正奖的入场券的话,他还是略有点心动的。
但是他又不是彻底的软骨头,能为了利益脸都不要了,太过分的欺压,他也是会掀桌子,大不了一拍两散。
拉杰什是老油条,还听懂林伟杰的想法的,而林伟杰对著这个合作伙伴,也透露了一些可以交代的底子,让他替自己去接触克里斯蒂安·科尔森,先看看情况。
拉杰什知道林伟杰不是一口回绝,而是有具体的顾虑后,也觉得似乎还是能谈,自己在里面也能跟著捞些隱晦的好处,於是很积极地把这件事揽下来,正式成为『桥樑』来传递林伟杰的想法。
林伟杰让拉杰什去和克里斯蒂安·科尔森谈,自己这边则是溜去见阿卡娜了。
不知道是不是拍摄戏份比以往都重,林伟杰乍一看许久不见的阿卡娜有点憔悴。
要知道不到20岁的小姑娘,只有那种连续一周没睡好才会有这种状態。
林伟杰过来接阿卡娜的时候,她还搁那儿打著呵欠呢,他不由问道:
“是不是拍戏任务太重了?”
“拍戏倒还好啦。”
阿卡娜困兮兮地说:
“这中间还跑了几个商务活动,好累,比听导演给我讲戏,重复一幕几十遍那种还累。”
然后阿卡娜在路上都在讲,商务活动又多让她觉得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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