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末日里的美食家(2/2)
张文书点头:“不错,不错……中间白线抽了么?”
徐真揉著备用粮的脖子,乐道:“就知道你会问,抽了,没什么腥味的。”
新来的人总算见识到了。
大家艰难求存,有的吃就不错了。碰著运气好,弄到几条鱼,都是直接放火上烤,或扔锅里煮的,连鱼骨头都恨不得嚼碎吃了。
这张队长倒好,还有兴致研究鲤鱼抽没抽线。
不过,这食物是真好吃。
大家边竖著耳朵听人聊天,边大快朵颐。
灾变至今,何曾吃过这般美味?
特娘的,这队长也太矫情了,搞的这么细致,忘了是在末日么……但这食物是被搞的太出色了,赶紧吃,不能让別人给抢了。
仲黎黎坐在边上,给他夹了些猪肺。
张文书吃著猪肺,频频点头。
吃到配菜时,嚼了两口,却吐了出来:“呸,鱼腥草,不是人吃的。”
“不吃拉倒”,仲黎黎见状,哼声道:“真矫情,都浪费了,还给我!”
自他碗里,又將鱼腥草给夹走了,自顾自吃起来。
嚼的津津有味。
张文书看著,非常不能理解。
备用粮却绕著圈跑来了,伸著脖子看著。
张文书夹了些鱼腥草给它,它也嚼的咯吱作响,十分受用。
“真特娘的怪,一般羊是不怎么爱吃这玩意的”,他又將备用粮的脑袋推开,“你果然不是什么正经羊。”
赵世清笑道:“这羊杀了,估计也不好吃,又傻又怪的。”
张文书点头说道:“听闻北平以前好的羊肉馆子,都是从口外,就是张家口进的大尾巴肥羊。这羊有讲究,伏天赶到山里避暑,一个夏季过后,养的膘足肉厚。然后羊贩子一批一批往北平赶,沿著玉泉山支流走,一路饮足了泉水。到了北平之后,宰了涮著吃,不腥不膻,肉还特细腻。至於这只羊嘛……不行,个头倒是够大的,但壮而不肥,肉有些过於结实了,而且身上有股骚气,平日得多洗澡,注意卫生。”
“上回杀羊,我见你羊杂吃了许多。”
“我跟老蒋有点像,爱吃下水。羊杂爱吃,牛杂也爱吃,猪就不用说了。前次的猪下水,大都餵了狗子们。等再有机会,咱们多留点猪心,猪肺,猪大肠……”
两人边吃边聊。
老成员们已经习惯了。
这两人年岁不算大,但都算有些学识,不说经史子集之类,便是饮食日用,也常能谈些旧时掌故。大家也常凑在边上听著,有时候感觉,本来明明是件稀鬆平常的事,但他们说来既有趣又雅致,非常好玩。
不会跟大家一样,遇到什么美食,只会说一句:“臥槽,好吃。”
新人们如今听著,也感觉很有趣。
就是不知道有啥用。
而在座的主人公,有一个人感觉就大不相同。
不单无趣,而且恐惧。
那就是王桐……也就是小胖墩同志。
小胖墩如今脑海里想起一个词,平日里张叔和赵叔提到的时候,表情常常有些严肃。今天倒没有明確说出来,但藏在话里的词语,还是被细心机智,聪敏异常的他给听到了。
赵叔说了杀羊,张叔说了猪心。
合起来,就是他俩平时聊天会说的“杀羊猪心”。
想想备用粮被杀了,放著和野猪心一起煮……画面太恐怖了。
小胖墩默默想著,以后可不能让备用粮多洗澡,就骚一点好,骚一点安全。
至於今天的主菜,有两个。
首先是红烧竹鼠,切块醃製,然后入油锅翻炒。接著大料放足,生抽,老抽,冰糖,蚝油,料酒一起上,燉的肉香四溢。洒上白芝麻,扔点小点缀……最重要的,放上香菜。
很快被席捲一空,只剩盘底的一点汤汁。
其次是铁锅燉大鹅……燉大雁,是今晚当之无愧的主角。
徐真在里面放了许多土豆,燉的稀烂,非常入味。
一筷子下去,在棕褐色浓郁汤汁里,不是捞到大块的肉,就是捞到大块的土豆,绝不会落空。这对新人们来说,衝击力实在太强了,嚼在嘴里甚至有种梦幻的感觉。
这是末日么?
別说末日了,末日前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呀。
不过,灾变前的话,他们还真没吃过大雁。
吃这个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