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权钱交易(1/2)
“小人拜见將军!”
林澜恭恭敬敬的对著眼前有过一面之缘的俞咨皋拱手作揖,此时的他头戴黑色縐纱巾,內穿交领素色棉綾袄,外罩沉香色直身袍,袖口宽大,衣缘缀有暗纹刺绣,足踩高筒毡靴,腰间的玉环带上掛著一柄倭刀。
原本並不怎么出眾的相貌,被这身衣著一撑,倒也显出了几分瀟洒姿態。
有明一朝,可以算是中国历朝歷代对服饰制度规定和管控最为严格的了,不同阶层穿什么顏色、什么布料的衣服,都有细致的规定,甚至朱元璋还在《大明律》中专门设立了"服饰违式条",违反者要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拿大明官员为例子,就有四种服装,在大朝会和重要典礼的时候穿朝服、日常办公的时候穿公服、日常非正式场合时穿常服、在家宅中休息时穿燕服。
不过,到了现如今,二百年过去,《大明律》都鲜有人翻了,更何况写在里面的规矩,甚至隨著晚明商业的繁荣,愈发有钱的商人们开始变著法给自己服装加戏,以彰显与眾不同,所谓的“服妖”层出不穷。
所以寻常百姓也好,官府胥吏也罢,评价一人是否有钱,只看他的穿著就能猜的七七八八。
这也是为何林澜要先洗漱沐浴,换上一身好衣裳的缘故,不这么做,只怕还没靠近俞咨皋下榻的官署,就先被守门的兵丁给赶走了,他甚至连使银子买通门子的机会都没有!
然而,就在林澜行礼的时候,屋內上首正襟危坐的俞咨皋,却先自惊疑了一声,而后见著林澜的礼节,眉毛又皱了皱,神色分明有些不满。
林澜心中一紧,自己这是哪里出了差错?
他小心的抬了抬眼皮往前看去,这会儿的俞咨皋並没有像白天街面上看见的那般英武,卸去了那副金漆文山甲,一身官员燕居所穿的忠靖冠服,看起来像文人多过像武官。
俞咨皋先对著门外躬身候著的把总挥了挥手,示意退下,待得人走远了,方才冷哼一声,“怎么不是李魁奇和李国助来?你是李旦新收的义子?那老贼临行前没有教过你如何行礼吗?”
林澜这才明白,好傢伙,原来是嫌弃自己只是作揖,没有下跪?
他磨了磨后槽牙,心中暗骂了几声该死的封建制度后,身子缓缓下沉,作势跪拜。
“罢了罢了,你们这些海盗,不得教化,我也不怪罪你。快说,你义父那边是什么意思?將话传给红毛夷没有?”谁知道俞咨皋见他这般磨蹭,直接將手一摆,迫不及待的问起话来。
此言一出,林澜顿时確定,原来后世有学者关於俞咨皋是李旦海盗集团背后保护伞的猜测果然是真的,而他口中说的传话给红毛夷,应该指的是让李旦作为中间人,调停大明官府和荷兰人之间的战事。
事实上,这並不是大明官府第一次试图通过谈判来消弭和荷兰人之间的战爭,早在天启二年荷兰人进攻澳门失败,占据澎湖之初,双方之间就有过多次磋商,福建前任巡抚商周祚曾经和荷兰人口头约定过合约,答应荷兰人只要撤出澎湖,便可以“在中国统治地以外另发现適当场所”进行贸易。
这个所谓的適当场所,虽然没有明指台湾,可是言外之意不言而喻。
只可惜这个合约,囿於双方各怀鬼胎,荷兰人想要和葡萄牙人一样,据有一个真真正正的沿海口岸开放贸易,根本不可能离开澎湖;商周祚呢,其实是想以“互市”为饵,引诱荷兰人退出澎湖,等到他们移舟远去,以便以“扬帆归国”奏报朝廷,了结此事;最后合约谈来谈去,迁延日久,迟迟难以达成,一直拖到朝廷不耐之下,將商周祚调离福建,以南居益接任巡抚之职。
在南居益上任之初,他也曾试图和荷兰人进行谈判,不过相较於商周祚,他的要求就严格的多了,首先荷兰人必须撤离澎湖,其次,想要贸易可以,但是必要在巴达维亚进行,同时还得释放被劫掠去澎湖的沿海大明商民。
这些要求自然引起了荷兰人的不满,直接拒绝,而南居益也早有预备,直接奏请朝堂,要以武力来解决此事。
这也才有了今年十一月南居益在厦门设计引诱荷兰人使者,然后公开处斩以展示自己驱逐蛮夷决心之事。
然而,林澜却是没有想到,这场战事眼看著迫在眉睫,一触即发,俞咨皋居然还想著通过李旦来调停。
也就是说,在俞咨皋,乃至现任巡抚南居益心中,其实对於这场战事的把握並不大。
不过,这不正是自己的好机会吗?
林澜心中一动,对著俞咨皋缓缓说道:“李旦什么意思,我並不清楚,红毛夷如何答话的,我也不知道。”
“嗯?你此言何意?”俞咨皋大怒,大力一拍桌子,“既然你什么都不知道,李旦派你来找我作甚?”
“因为我並不是李旦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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