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墙中骨(1/2)
【2004年·陆鳶】
2004年11月17日 09:00
江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陆鳶坐在角落的办公桌前,盯著手里的便签。
黄色的便签纸,蓝色的原子笔字跡。
“……我搬进404公寓是为了调查一起旧案。我的父母——沈远和李婉清——在2004年11月28日死於这间公寓。”
她已经和沈时交换过几张便签了。
两天前,她验证了他的身份——2024年的刑警,重案组组长。她查过周正阳案的报导,確实存在。她甚至查到了“密室杀人“的新闻標题。
但这张便签不一样。
这是他第一次提到自己的父母。
她把便签翻过来,又翻回去。
2024年11月28日——不,2004年11月28日。
她抬头看了一眼办公室墙上的日历。
2004年11月17日。
还有十一天。
如果沈时说的是真的——他的父母会在十一天后死在她租住的公寓里。
她住的那间公寓,窗户从里面锁著,门也锁著。每天早晨便签都会变。
她已经不再怀疑超自然了。便签栏確实能跨越时间传递信息。
她又看了一遍便签。
“……2004年11月28日死於这间公寓。”
还有十一天。
她把便签折好,放进位服內侧的口袋里。
然后转向电脑,打开公安內网的案件检索系统。
她的手指在键盘上悬了几秒。
查什么?
“未来的案件“?
她苦笑了一下。
输入:“404公寓沈远命案”
搜索结果:0条。
意料之中。案件还没发生。
她换了关键词:“404公寓歷史案件”
这一次,有结果了。
“2004年10月28日,槐安街404公寓,墙壁夹层发现不明白骨。案件编號:2004-jcxz-1028-a。状態:侦办中。”
陆鳶点开详情。
报案人是404公寓的房东。10月28日,上一任租户搬走后,房东找人翻修房子。工人在拆臥室的墙壁时,发现了夹层里的东西。
白骨。
一具完整的人体骨骼,蜷缩著藏在墙壁和承重墙之间的狭窄空间里。
法医鑑定报告:
“死者:男性,死亡时年龄约35-40岁,身高约173厘米。”
“死因:颅骨钝器伤,顶骨左侧凹陷性骨折,为致命伤。”
“死亡时间:约1993年前后,距发现时已有约11年。”
“身份:不明。”
案件状態:至今未破。
陆鳶继续往下看。
白骨旁边发现了几件物品——一枚金戒指、一个皮钱包、一串钥匙。
照片里,金戒指被单独拍摄了一张特写。戒指內侧清晰地刻著:
s.y. 1992
陆鳶的手指停在屏幕上。
s.y.——沈远的拼音首字母。
但白骨的死亡时间是1993年,沈远是2004年死的。
时间对不上。
除非——白骨不是沈远,但戒指是沈远的。
有人在1993年杀了一个人,把尸体藏在墙壁里,然后在尸体旁边放了这枚戒指。
为什么?
陆鳶盯著屏幕,眉头皱起来。
她不喜欢这种感觉——线索很多,但串不起来。像是有人故意撒了一地碎片,然后在暗处看著她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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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陆!“
声音从身后传来。副队长老周,五十多岁,手里夹著没点燃的烟——戒菸三年了,但习惯改不掉。
“又在加班?“他走过来。
他看了一眼她的屏幕,脸色变了。
“墙中骨?那案子我跟过,悬了快一个月了。你怎么查起这个来了?“
“我住的公寓。“陆鳶说。
老周愣了一下。
“什么意思?“
“墙中骨发现的那间公寓。我租了。“
老周的烟差点掉地上。
“你疯了?那屋子墙里刚挖出白骨,你——“
“房东打六折。“
“六折?“老周皱眉,“打一折我也不住。“
陆鳶没有回答。
她没法解释。
她租那间公寓不是因为房租便宜。
是因为三周前,她在案发现场勘查时,在墙壁夹层里看到了一样东西。
一个东西。
法医清理白骨时漏掉的。
藏在承重墙缝隙深处,被灰尘盖住的。
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女孩。六七岁的样子,扎著羊角辫,站在一棵大树下笑著。
照片背面写著一行字:
“陆鳶,1987年。”
那是她。
那是她小时候的照片。
一张只有她父母家里才有的照片。
她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一间陌生公寓的墙壁里,和一具1993年的白骨埋在一起。
但她必须知道。
所以她租了那间公寓。
“小陆?“老周的声音把她拉回现实。
陆鳶抬起头。
“没事。“她说,“只是觉得……住在案发现场,也许能发现什么线索。“
老周的表情说他完全不信。
但他没有继续追问。他把一份文件拍在桌上。
“先別管墙中骨了,有新任务。东郊废弃工厂发现一具尸体,需要痕检支援。“
陆鳶接过文件。
死者:男性,约30岁,身份不明。
死因:胸部穿刺伤。
发现地点:东郊废弃工厂。
发现时间:2004年11月17日凌晨2:15。
老周压低声音,凑近她的耳朵:
“现场发现了一张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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