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北美灰狼的踪跡(1/2)
唐风走过去,露西指著其脚下一簇草丛,“看,这里。”
唐风定睛一瞅,发现那簇青青野草部份染成了深棕色,草上还散落著几小撮凌乱毛髮。
“草上的深棕色,是血跡。鲜红的血液暴露在空气中时间一久,就会变成深棕色或黑色……这里昨晚一定发生了狩猎,应该是有动物来吃草或饮水,遭到了某种凶猛食肉动物袭击。”
唐风一眼就作出断定。
“我也这样认为。”
露西深以为然地頷首,遂又道,“我查看了地上的毛髮,看不出是什么动物。”
“我看看。”
唐风蹲下身,捡起一撮毛髮。这些毛髮色泽灰白,柔软纤细,呈波浪形弯曲,长度只有几厘米,触感类似丝绸。
通过仔细辩认,唐风有了答案,“如果我没看错,被猎杀的应该是一只兔子。”
露西惊讶,“你能看出来?”
“当然。”唐风微微一笑,赶山年月里,他和长辈们捕获最多的就是野兔。后来,他家还养过兔子。对这种小型温顺的食草动物,他不可谓不熟悉。
唐风继续堪查现场,很快在草丛中,他又发现了几根不一样的毛髮。
这些毛髮呈深灰色,即粗又硬,足有十几公分长。
唐风立即就皱起了眉头。
他记得,小时候村里有几户人家养的狼犬,体表外层正是这种粗硬长的毛髮!
那么……
唐风陡地站起身,表情稍稍变得凝重,“捕杀野兔的猛兽,是狼!”
“狼?”
听到唐风做出的判断,露西嘴唇都有些哆嗦,“唐,你確定吗?”
唐风沉声道,“八九不离十!”
感觉到唐风语气里的篤定,露西倒吸了一口凉气。
“通过毛髮,轻鬆就能分辨出狩猎者与猎物分別是狼和兔子?这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才具备的本领吧!唐也有这个本事吗?”
“前两天通过脚印,唐就能断定野猪的大致重量,现在他又……唐真有这个本事?”
“森林里兔子是比较常见的动物,狼也普遍存在。所以,唐兄才做出这样的认定!”
“我感觉唐哥就是在装模作样瞎咧咧,嘿嘿。”
“……”
……
“各位。”
露西平復好心情,对著镜头语气肃然缓缓说道,“进入荒野的这几天,我们一直在庇护所方圆较小的区域內寻觅。理应山里的各种野兽应该会很多,结果除了一些杰瑞,那头野猪,再没有发现其它野兽活动的跡象。”
“更没有遭遇猛兽。”
“但现在,狼的行踪出现了。”
“东部森林狼!”
“它们是一种有组织的社会性群居猛兽,通常由数匹到十几二十匹组成。”
“狼群的领地意识很强,领地范围极广,从几十平方公里到数千平方公里。具体面积,因群体数量而异。”
“我敢说,我们所在区域,就在狼群领地范围內。”
“既然昨晚它们出现在这里,我相信要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出现在我们面前。”
露西顿了顿,几个深呼吸。
“在许多人的固有印象中,狼可能就像是一条体格子比较健硕的狗。就像我们常见的郊狼,確实比一般的狗没大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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