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章第一部小说(牧马人)(1/2)
张文雅当场哭晕在地,后来还是文化馆同事帮著张罗了丧礼。
好在如今已经过去三年时间,张文雅,吴晓萱已经都习惯。
只是刚才王小东要聊天的时候还是发现张姐心里肯定有愁绪在身。
王小东去水池那里洗漱一下,回屋烧水洗脚,这才躺下睡觉。
今天一天算是初步安置下来,第二天一大早王小东在屋里继续练习五禽戏。
哪怕没有手錶,他也自动在六点钟起床开始练习五禽戏。
身体是自己的,也是一辈子幸福的保障。
练习了半个小时,王小东才去水池洗漱。
收拾好卫生,就跑出去吃早餐。
一碗胡辣汤,两根油条,解决了早餐。
接著他开始去买东西,二叔,三叔给的票不少。
先去百货商店买了一块上海手錶,除了一张手錶票,还花了一百二十块钱。
接著买了两套春秋装衣服,现在才九月份,倒是不用买冬天的衣服。
王小东还跑去卖旧货的地方,拖回来一个大书架,分五格。
如果放书本可以放不少,中午在外面隨便吃了一碗麵条。
下午跑到书店买了几十本书,后续还要陆陆续续买书。
既然决定要当文人,走写作这条路,就需要给大家一个解释。
前身就是一个普通高中生,在村里也没有接触多少书籍。
这样的条件,你突然写出那么多文采斐然的作品,这肯定会引来大家的怀疑和猜忌。
王小东肯定不会让自己陷入那种局面,所以一些准备工作提前就要做好。
包括经常去图书馆借书,这些琐碎的行为自然就是为了日后堵上某些人的嘴。
哪怕王小东前世已经看过那些书,脑子里也记得特別清楚,这辈子他都必须装模作样重新看一遍。
等到夜里回来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从张姐家门口路过,听到屋里二人正在小声说著话。
王小东先洗脸洗脚,再坐到书桌前开始动笔写作。
第一本小说,王小东已经想好了。
牧马人,原著叫灵与肉,当然王小东现在的学识修养也不需要照抄原著。
王小东只需要把握好目前流行的那些套路,知青下乡,经人介绍娶了一个好妻子。
后来就是国外的亿万富翁父亲回来认亲。
经过思考,主角最后选择留在国內,这里面主要是向大眾宣扬爱情和爱国情怀。
本质上其实属於伤痕文化的一种,很符合这个年代大眾的心理需求。
当然其中几个金句也要有。
老许你要老婆不要。
不是我们自己赚的我们不要,这叫志气。
我把心都给他了,这不比钱重要。
原著仅仅两万多字的短篇,被王小东修修改改扩充到了五万字。
按照目前的分类,三万字以下是短篇,三万到十万是中篇,十万以上是长篇。
五万字就是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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