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来去匆匆(2/2)
比之最早时候布希卡男爵小姐“遗留”下,又被罗嵐弄丟在卡梅陵战场上的那把,只好不差。
“其实,都是一些快要被淘汰的玩意了,”
俾斯麦·橡树叶笑著对罗嵐说。
“如果你愿意隨我回南方,我可以让你看一些...更令人惊奇的好玩意儿。真的,好到我都不敢带出来。”
蛤?
哥们,你到底,还给我藏了多少货啊?
在前一日的晚上,另一艘船已经悄悄地靠上了乌海岬的码头。这是一艘精灵快速帆船,载员与载重都很小,但適宜用於潜入帝国境內的隱蔽行动,撤走少量的人员。
俾斯麦·橡树叶和其他一些人员,会搭乘这艘快速帆船离去。
但鲁伊特娜·毒兰船长,二十名她麾下最精锐的海上战士(也就是她的船员们),则会隨那艘“帝国商船”一起留下,效忠於罗嵐,执行他未来的任何计划。
“我尊重你的选择,队长,因为是你带给了我逆转未来的希望,”告別时,俾斯麦·橡树叶紧握著罗嵐的手,“我会信守承诺的:碎木塔,它必將成为王牌佣兵队的领地!”
他停了停,又补充道:“但也希望你...一旦机会合適,就来南方与我会合。在那片夜鶯王国的天地里,我们会有更好的发展机遇。”
“我会考虑的,”罗嵐对此並不篤定,但也儘量地,安抚俾斯麦道,“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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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了卡梅陵战场上发生的事了...我为你骄傲,孩子。”
俾斯麦从怀里掏出了一枚银色的小牌...应该说是徽章,又翻开了拜德的外衣內侧,將其別在了里面。
罗嵐看清了,那徽章上,是许多把剑,左右交叉在一起的图案。
“佰剑”,精灵最精锐的战士標记。
是歼灭一百名敌人才能拥有的荣誉。
“不,爸爸,我还没资格...”半精灵小伙还很靦腆,“我是说,那一次,我没有拿下那么多的...”
“在正面战场上,衝锋陷阵干掉一个敌人,可比隱秘处狙杀一个敌人的难度大多了,何况,你击败的可不少是最精锐的帝国骑士。”
俾斯麦轻轻笑著对儿子说,將他的外衣整理好,盖住了银色的徽章。
“再说了,这是我自己的『佰剑』——你留著,没事,”他最后与拜德轻轻地拥抱了一下,“我还有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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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著已经越来越渺小,逐渐隱没在海面尽头的船帆,罗嵐搂了搂身旁的拜德·橡子龙肩膀。
“你老爸很爱你啊。”他评论道。
拜德点点头,隨即,又开始低头翻看著外衣內侧,那枚歷经了岁月沧桑,光泽几乎黯淡的银色徽章。
如果我与那位...嘉米莉·断剑公主的联姻能顺利,这小子就应该...是我的外甥了?他应该叫我“舅舅”?
俾斯麦还特意帮罗嵐代笔,书写了一篇辞藻华美,符合礼节,同时又充满炽热爱意的情书,由他自己带回去(罗嵐就是签了个名),带回去给自己的妻妹,也就是那位罗嵐的未婚妻,嘉米莉·断剑公主。
这傢伙对这事实在是有些...过分的热心,让罗嵐总感到怀疑,会不会还有啥猫腻在里头?
但说回来,目前为止,罗嵐对这门亲事,至少是女方的娘家人方面,还算是比较满意的。
俾斯麦虽然花花肠子多,但东西能给是真给,有事能上是真上。
拜德嘛,性格方面与自己老爸完全相反,直得不能再直了,但这不算坏事。何况他还是赵云啊!我有贤侄赵子龙...这听著就令人安心,不是吗?
父子俩一张“a”,一张“j”,嗯,美滋滋。
说起来,那位嘉米莉公主,俾斯麦对她的评价好像也超高啊?那她会是——
“话说,拜德,你的那位小姨...嘉米莉·断剑,”罗嵐觉得有些事,还是再確认一下比较稳妥,“她长得,应该还可以吧?”
俾斯麦说她是位绝代佳人,这点,不会是唬我的吧?
“嗯,她超漂亮的,”拜德毫不犹豫地回答道,“除了我母亲,我没见过比她更耀眼的女性了。”
好!那我就放心了。罗嵐长舒一口气。
拜德这娃,其他不说,至少那是绝对的实诚。
就算有亲情的滤镜,审美也不至於差太远吧?肯定是他母亲与小姨,这姐妹俩的基因都不错,容貌值都是十足的在线——
“我完全打不过她。”
冷不丁地,拜德又补充了这么一句。然后接著低头看徽章。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