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李清照:想不到新法竟如此抽象。(2/2)
东旭闻言,转身哈哈一笑,那笑声中却无多少欢愉,反带几分苦涩道:“青苗法確出了问题,但根源不在贷法本身,而在於王荆公紧接著推出的下一项新政——保甲法!熙寧二年(1069年)青苗法方行,翌年,即熙寧三年(1070年),保甲法便紧隨其后颁行天下。”
他目光锐利地看向李清照:“你或许会想,这保甲法分明是一项旨在『除盗安民』、恢復寓兵於农之古制、並节省巨额养兵费用的良法,怎会反过来殃及青苗法?”
不待李清照回答,他忽而拋出一个问题:“司马君实(司马光)曾言『天下財富有定数』。清照,依你之见此言对否?”
李清照几乎不假思索,摇头道:“自然不对。若天下財富果有定数,我大宋何以能以如今之疆土,养育远超汉唐之编户齐民?此论,与师傅所授墨法治学全然相悖。”
东旭却缓缓摇头,解释道:“清照,你此番却是错解了司马君实之意。他口中所谓『天下財富』,並非指世间钱粮物產的总量,而是指在一定时期內,百姓能够用於创造並支配的『相对財富』。或者说,是可用於应对各种赋役徵调的『劳力』!此数,在一定条件下是相对固定,是有其上限的!”
他走回案前,手指重重地点在关於保甲法的条文之上:“这保甲法,非但於常赋之外,又多收了百姓一份维持保甲运作的『保丁钱』,更关键的在於,它强行徵用了大量青壮农夫的劳力与时间!编练保甲,巡防守望,操演练兵,这些皆需时日。百姓忙於此等官差役事,便无暇他顾,更遑论从事纺织、制器、负贩等手工业以增益家计,换取银钱,偿还青苗贷!”
他的声音愈发沉凝:“如此一来,便导致了一个极其恶劣的后果:许多农户,原本依靠青苗贷款周转农事,或是增加副业补贴家用,待秋收后或可偿清。然保甲法一行,他们不仅多了额外支出,更丧失了通过副业赚钱以补益家用、偿还贷款的重要途径!司马君实所指的『財富定数』正是在此!百姓可用於应对官府各种征敛的『劳力与时间』,是有限度的!”
这一番解释,如醍醐灌顶令李清照豁然开朗。
她瞬时明白了为何东旭此前那般强调《诗经》作为信息沟通工具的重要性。
古之诗歌,真切反映了列国民情,能使周天子与诸侯及时知晓政策利弊。
而司马光所言“財富定数”,若以现代观念理解便是“社会总生產时间与资源的分配”,也就是现实物质条件的局限性!
百姓將自身最宝贵的生產力,即『时间』与『劳力』过多地投入到官府强制的保甲役事中,便再无余力投入到能够產生副业收入的手工业再生產之中,用以偿还那本为助农而设的青苗贷款。
这,便是所谓的定数之困!
东旭隨手拿起一份奏章副本,朗声读道:“『役出於民,原皆有常数。今弊法未革,而熙寧三年復行保甲,是使民於常役之外,更被兵戍之劳。一身二役,如牛马负双重之軛,百姓蹙额,田野愁嘆,此实乃役上叠役,其苦益深矣。』”
言毕,他“啪”的一声合上奏章,那声响格外清晰。
李清照光是听著这上书的諫言,便能想见当年乡野间农人的愁苦面容,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她总算窥见王荆公那一系列旨在富国强兵的新法,为何会激起如此汹涌的反对浪潮。
这已非简单的吏治清廉与否所能概括,而是新政体系內部,法条与法条之间,早就埋下了相互衝突彼此抵消的祸根!
王荆公创设青苗法,本意是为紓解民困,抑制豪强兼併,减轻百姓高利贷盘剥。
结果,新政甫行,次年便给本就艰辛的农户加上一副“保甲”的重軛!
这负担,是减了么?
如减!非但没减,反而更添一重枷锁!
东旭长嘆一声,语气中充满了无奈,道:“可嘆,民间百姓早已失去了他们的『诗歌』,他们的真实疾苦难以形成清晰有力的声音上述天听。纵然旧党中有人敏锐地察觉到政策间的矛盾及时上书諫阻。然则,缺乏万千黎庶作为亲歷者的切肤陈述与共鸣。导致这场新旧党爭,最终演变成了双方各自基於自身理念为各自心目中的『百姓』而进行的权力之爭。”
“再好的良法,亦在这等错位的纷爭与窒碍难行的现实中渐渐扭曲,终成害民的劣政。”
东旭不解释尚好,这一番抽丝剥茧关联古今的分析,让李清照心中更是五味杂陈难以平静。
若她知晓后世有个词语名为“抽象”,大抵会认为用以形容这场初衷与结果背道而驰的变法,那是再贴切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