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惊世智慧(1/2)
“真的吗?那太好了!”
听到劳伦斯愿意帮忙,爱德华终於安心了一阵。
“事不宜迟,今天就去找汤姆逊商量一下吧,我们需要儘快把具体的成本、定价,以及合作的细节给敲定,越快越好!”
爱德华拍了拍胸脯,“放心,肯定不会亏待你!”
看著爱德华如此兴奋的样子,让劳伦斯想到自己当初跟著师傅做生意的时候,好像也是这么有活力。
他不禁感慨一番,冲爱德华爽朗一笑,“好啊。”
於是9月30日当天,劳伦斯的马车就载著爱德华还有艾丝緹娜回到了约克镇。
星裁工坊门口,汤姆逊如同雕塑般佇立著,仰望自己的门面,不知道看了多久。
“汤姆逊,先別忙著黯然神伤!看看我带谁来了?”爱德华的声音打断了汤姆逊发呆。
汤姆逊愣住了,茫然回过头来。
这人是……
谁来著?
只见一个高大的灰发中年人从马车上下来,快步朝他走来,习惯性地伸出右手:
“你好,汤姆逊先生,我叫劳伦斯,是隔壁领地科尔镇出身的旅行商人。此次受小爱德华邀请,来和汤姆逊先生商谈关於服装经营与合作问题。”
听完劳伦斯的自我介绍,汤姆逊登时睁大了眼睛,再看一脸笑容的爱德华,仿佛看到爱德华带著巨大的希望而来,激动得嘴唇都有些哆嗦,当即感激地邀请对方三人进到店铺內。
三个男人围坐在桌前,艾丝緹娜听不懂商业上的事,所以乖巧地坐在角落的独凳上等他们。
略去了开场白,三人直接进入了正题。
经过一番慎重的討论,三人很快確定了各自的分工,以及整个合作流程。
首先是前期的准备阶段。
爱德华作为整个项目的核心,充当源头供应商的身份,负责提供蛛丝亚麻——爱德华將其对外称为『雪丝亚麻』,蛛丝亚麻这个名字对一般人来说大概有点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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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则负责將其运输到科尔镇的纺织厂和裁缝铺,最后再將成品运输回星裁工坊。
这一流程都是蛛丝亚麻成为商品之前的准备阶段,所以汤姆逊暂时帮不上什么忙,他的能力和资源都在约克镇,但现如今都被克里斯领主那无形的大手给堵住了。
汤姆逊所负责的,就是前期宣传打gg,以及后期的成品售卖。
三人各司其职,產业链初具规模。
至於利润的分成,由於这次合作是合伙人的形式,所以是按照净利润来分成。
三人义气相合,在这个问题上討论的很顺利,几乎没有什么分歧与爭论。
汤姆逊和劳伦斯一致认为,就凭爱德华能提供材质堪比蚕丝的亚麻纤维这点,就已经是最大的功臣了。
毕竟这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亚麻谁都能提供,但只有爱德华家的亚麻能够比肩蚕丝。
何况原料才是这个商业项目的核心,而且不可替代。
於是两人同意爱德华理应分得利润的一半,也就是5成。
剩下的两人,劳伦斯运输路上也颇为辛苦,而且还需要仰赖他的人脉找到可以合作的纺织厂、裁缝铺,所以分得3成,汤姆逊则是利润的2成。
流程和分成定好了。
剩下的关键的问题在於成本、產量以及定价。
从种下雪丝亚麻到收成,最后到分出纤维预计至少要一个多月。
爱德华先前种的那一亩雪丝亚麻,靠著小穗果的【量產】特质,收割下来的干亚麻茎秆足足有600公斤。
听到爱德华报出的產量,汤姆逊立刻拿笔在莎草纸上计算,同时念念有词:
“根据之前从合作过的纺织厂老板那里了解到的信息,通常情况下,每公斤的干亚麻茎秆只能抽出大概0.4斤的纤维……粗略算下来,第一批600公斤的亚麻总共能收穫大约120公斤的雪丝纤维。”
嘶……这相当於抽丝率只有20%啊!爱德华迅速心算一通,瞬间觉得亏麻了。
效率也太低了!
但也没办法,考虑到当地的技术毕竟有限,只有20%就20%吧……
汤姆逊手上的笔飞速在莎草纸上移动:
“而按照我的经验来看,这些纤维最后大约能织成600米布匹。按成年人的一件衣服需要消耗4米布匹来算,差不多这批蛛丝亚麻可以製成150件衣服左右。”
“这几乎是我店铺两个月的销售量。”一口气算完,汤姆逊鬆了口气,將笔平放在桌上。
“市面上的丝绸,最便宜的那类每匹都能是10圣金幣起步……我们可以做个促销活动,首次售卖雪丝亚麻的时候,以一个比丝绸稍微便宜些的价格进行售卖的话……比方说我们用8圣金幣……”
汤姆逊没敢继续说下去了,光是想想就足以心跳加快。
如果能全部卖完,就算自己只能分到2成利润,也足以发达了啊!
劳伦斯也迅速估算了下这批雪丝材质衣服的收入,眼里仿佛冒著金灿灿的光!
如果顺利,自己的小店也有著落,不用继续做风吹日晒的旅行商人了!劳伦斯兴奋地抿了抿嘴巴。
然而,爱德华却泼了盆冷水:
“定这么高的价格,谁买的起呢?”
他不像这两人,已经陷入到发財的幻想里了,他依旧很冷静地看著莎草纸上的数字。
“8圣金幣可是天文数字啊,约克镇里的人除了克里斯领主、极个別富绅,以及圣阳教会,谁又买得起?”
“可是丝绸就该是贵族和有钱人才能买的……”汤姆逊一愣,说出了在他看来是常识的事情,“雪丝亚麻纤维的质量和丝绸不相上下,那么理应就该和丝绸一个价格。”
我这都还算便宜了呢……
“赞同。”劳伦斯也適时补充道:“如果小爱德华担心目標顾客稀少的话,我们可以扩大市场范围嘛,又不单单只在约克镇或者科尔镇卖,我们可以卖到侯爵领都城薇尔莉特、甚至王城去!”
爱德华摇摇头说:“不行,时间太久远了,路上花费的时间动輒就需要几个月,那时候汤姆逊的这家店还能撑过去吗?”
而且,这样的话根本就无法对银丝工坊的垄断,以及身后的克里斯领主利益造成本质上的影响。
奢侈品和轻度奢侈品,以及日用品本质上不是一条赛道。
如果真的把雪丝亚麻卖到丝绸的价格,实际上是跑到了另一条赛道上,银丝工坊依旧完成了对普通服装市场的垄断。
虽然对汤姆逊来说,只要能让自己的店面活下来,卖奢侈品无疑是殊途同归,总归是好的。
但是爱德华心里却很不痛快,他一定要在律法允许的范围內,用自己的方式给克里斯领主的商业帝国来上那么一巴掌。
爱德华这番话让两人略微冷静了下来,他们被巨大的利益冲昏了头,的確有些失去理智。
作为商人,劳伦斯和汤姆逊的观念还是比较传统的,他们认为高价值的东西就该值钱,总不能將黄金卖成稻草的价格吧?
但爱德华这么说,应该有著自己的想法。
那毕竟是屡次给人惊喜的爱德华,任何时候都该听听他的意思。
於是汤姆逊眼含期待地看向爱德华,“那么,关於定价,爱德华先生是怎么看的呢?”
爱德华认真思考了一下,他没有读过商科,也没有做过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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