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作家经理人(1/2)
很快,房间內只剩下两人翻动稿子和交流的声音,在马克·吐温看来,这篇稿子的文笔虽然略显粗糙,达不到像《变形记》那样凸显人性的效果。
但放在这种明显更侧重於通俗向的小说故事当中已经足够。
“我认为这篇小说当中做的最好的就是对於人设的把握,达奇我认为是这篇小说当中最复杂的人物。”
“他一直口中说的自由和疯狂,欧·亨利和我一开始都以为他是个正面形象,但是你又说他不是正面形象。”
“这就很有意思,我猜他会把一整个帮派全部都拖入深渊?”
杰克·伦敦说道:“文笔粗糙,但是故事还可以,唯一让我搞不懂的是,我们之前不是商量好些平克顿吗?这里面也没有平克顿。”
“杰克·伦敦你著急什么?这是个长篇小说,能写10万词、20万词的那种,甚至更多,就这点內容,这才到哪里。”李斯特收回稿子。
听到十几万词二十万词这个字数,三人都一致的感觉李斯特有点疯狂,这个时代的长篇小说,顶多也就几万词这样,像《白牙》的字数总共也就才6万词左右徘徊。
长一点也就像《欢乐之家》这样的,英文单词数量一共是12.9万,可是要是再长一点30万词,那將会是一个怎么样的庞然大物?
都可以占满一本杂誌了吧!
欧·亨利问道:“李斯特原谅我,我觉得你这太夸张,写个像这样的西部故事需要这么多字数吗?我认为6万字足够勾勒出一个完整的西部故事了吧。”
李斯特回答道:“我跟各位说的这个词数,已经是在我心中刪减过的,实际上他的字数要更多,原来我想写100万字,现在刪减到20万字左右,已经是在大纲当中刪除了部分繁琐枯燥无味的內容。”
马克·吐温一听恍然大悟,迫不及待的说道:
“100万字……也就是说你这部作品就是奔著一部史诗来的?我好像有点懂李斯特先生你的想法,一部专写美利坚西部的史诗。”
“然后借著现实当中平克顿的东风,把这本小说的威望推高,从而提升出版社出版这本小说的动机好一个阳谋!”
“你可以这么理解。”
剩下两人听到马克·吐温这么一说,也有一副恍然大悟的架势,利用大部分人对於平克顿的仇恨,来把自己的一本小说推向台面,简直是完美的营销策略。
“那看来你都规划好,你的第1版稿子打算发给谁?还是直接出版单行本。”
“我的想法是先从杂誌社开始,这样还能够赚一笔连载稿费,借著杂誌社慢慢扩大名气,正好《大西洋月刊》的编辑利兰也在这里。”
“我先把后续写齐,一个章节大概在2~3万词左右,我认为这应该是个相对较为完整的开头,就把稿子给他看看,我跟他的关係也还算不错。”
一天后,晚上。
李斯特照著原来的內容接著下去续写,把原来那个2000词的开头延长到了7000词,《荒野大鏢客》一共分为6个片段。
其中最长的是第2章节,也是故事最精彩的地方,这一部分要花最长,最短的是第5章节,这一部分估计用1万词甚至5000词就能够讲得清楚。
而两段尾声的部分,李斯特打算放到下一个段落当中,不放在现在的这20万字,毕竟这是属於约翰的剧情,跟《荒野大鏢客一》合在一起讲会好一点。
到时候李斯特还要专门做一些修饰,来平衡《荒野大鏢客1》和《荒野大鏢客2》两部作品之间的一些小漏洞。
写完小说后,玛莎已经准备好了今天的晚饭,是一顿中式大餐,玛莎在尝到了中餐的甜头后,经过和李斯特的商量僱佣一位中餐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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