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淘金队遗址(1/2)
时光飞逝,眨眼间又是大半个月过去了。
天气一天天转暖,河里的冰已经全化了。
而除了阳光照不到的地方,雪也已经完全融化。
瀑布衝击著湖底,声音轰隆,好在木屋距离较远,睡觉並不受太大影响。
小狼罗根很快適应了新家,也似乎真正將周辛当成了自己的主人。
一开始周辛怕它跑了,还用一根绳子栓著它,但后来发现即使不栓,它也並没有逃跑的意图。
周辛淘金的时候,它就在一旁边撒欢。
看著逐渐狗化的小苔原狼,周辛颇为满意。
而且罗根餵养起来非常简单,隨便弄条鱼一烤,它就能吃得特別开心。
这段时间,周辛日復一日不间断地淘金,之前挖的几堆泥沙早已经淘完了,期间他又挖了更大几堆泥沙。
现在,黄金收穫已经来到了近三十盎司。
每天晚上睡觉前,他都要拿出装黄金的玻璃瓶,摇上几下,享受地闻著香甜的味道。
但他还是拿定主意,等回去了一定要买几个木匣子,总觉得把明晃晃的黄金放在玻璃瓶里,太过显眼了。
隨著天气转暖,淘金工作也变得更加轻鬆起来。
只可惜这回带的工具不够,不然自製一个简易的洗金槽,可以大大提高淘金效率。
现在用淘金盘纯手工操作,虽然手法已经纯熟,但还是比较慢,而且非常费劲。
此时已到五月底,利文古德已经进入极昼,全天不黑。
这给了他更多的淘金时间,真正的淘金季也算是到来了。
好在木屋遮光性还不错,把门关严后,木屋里几乎全黑,因此极昼倒也没对他的睡眠造成影响。
早上七点,他迷迷糊糊中感觉有舌头在舔他的脸。
睁开眼后,只见罗根欢快地在床垫上来回奔跑,不时凑过来用舌头舔他的脸。
这段时间它的个头长大了不少,但似乎依然没有表现出狼的特性。
“看来我给你取名取错了,应该叫你旺財才对!”
不得不说,小狼罗根的確越来越像只狗了。
他燃起炉火,將前几天刚捕的两条银畦放在炉上煎烤著。
罗根摇著尾巴,围著火炉兴奋地转来转去,颇有些迫不及待。
自从被周辛餵养以后,它天天都吃熟食,已经爱上了熟食的味道。
有时候周辛懒得烤鱼,丟给它一条生鱼,它居然闻了闻就走开了。
鱼烤熟后,他把一条丟给罗根,另一条则稍微撒了点盐就吃了起来。
这段时间,带来的食物几乎已经消耗殆尽,他的主食完全变成了鱼。
这导致他现在一看到鱼就有些反胃,可是没办法,目前除了剩余的一点调料,就只剩下鱼了。
“得抽时间去山上转转,找点其它的食物。”
如今天气还刚转暖,只能去刨一些植物根茎。
等到了七八月,山上的食物可就多了,至少蓝莓等浆果怕是吃不完。
今天打算休息一天,去山上转转,找找食物等其它资源。
穿上衝锋衣,背上猎枪和刀等东西,周辛从瀑布侧面的山脊往山上走去。
罗根摇著尾巴想跟他一起,但考虑到它实在太小了,周辛还是把它关在了木屋里。
踩著刚破土的青草,在阳光的照耀下,他边走边寻找著认识的植物。
刚走没多久,他就发现了一株火草嫩芽。
嫩芽是从枯茎中长出来的,代表下面有生长一年以上的根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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