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衝突(1/2)
“李,你跟布朗森谈的怎么样?他找你肯定是为了购买小说的电影改编权吧……”盖乌斯·汉森凑到李楷跟前,低声询问道。
李楷不置可否的笑了笑,语气平淡道:“没谈成,谈崩了。”
“谈崩了?”汉森一愣,不禁追问,“难道福克斯开的价码太低?”
“那倒不是,”李楷摇了摇头,“我们根本没谈到钱那一步。”
“连价钱都没开始谈就崩了?”汉森越发困惑,“那到底是因为什么?”
“因为我提出要自己当导演,”李楷说得云淡风轻,“我说,如果要拍《教父》,必须由我来执导。不过福克斯接受不了这个条件。”
盖乌斯·汉森顿时怔在原地,张了张嘴,一时说不出话来。
他瞬间明白了谈判破裂的原因。
如果他坐在福克斯高管的位置上,恐怕也绝不会同意这样一个毫无经验的新人提出如此“离谱”的要求。
……
第二天上午,普里·布朗森再次找到李楷,想要说服他接受福克斯的条件。
“李楷先生,经过一夜的紧急磋商,我们福克斯展现了最大的诚意。”他开门见山,语气热切地说道,“我们愿意出价二十万美元,一次性买断《教父》的电影改编权。这绝对是一个足以打破行业纪录的、对新人作家前所未有的尊重。”
他稍作停顿,观察著李楷的反应,继续加重筹码:“不仅如此,我们还诚挚地邀请你加入编剧团队,並为此单独支付五万美元的丰厚酬劳。这確保了你的声音能融入剧本。而电影上映后,你还將享有基於票房表现的后端分红。”
“请你相信,”布朗森张开双手,描绘著一幅诱人的图景,“凭藉福克斯的资源,我们將为《教父》配备好莱坞最顶尖的导演和最具票房號召力的巨星。这將是一场註定载入史册的盛大製作,你的作品將获得最辉煌的呈现。这是一个双贏的局面,你几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就能共享所有的成功与荣耀。”
李楷不由撇撇嘴,据他所知,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为了获得拍摄《埃及艳后》的权利,支付了高达100万美元的巨款,这在当时是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数字。
当然了,20万美元对於新人作家来说,也確实是诚意十足。如果论及为“单一小说”支付的改编权费用,在《埃及艳后》之前,1953年的《圣袍》(10万美元)曾是其所在时代的纪录创造者。
只可惜,李楷还是想当导演。
当上导演,是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唯一途径。这不仅关乎名望与財富,更关乎创作的主导权与最终呈现。
李楷不可能將《教父》的命运交託於他人之手。
他根本信不过这个时代任何一个导演能够真正拍好《教父》。即便是前世那部经典版本的导演,此时也尚未成长至足以驾驭如此复杂敘事的阶段,自然更无法胜任。
唯有李楷自己,对完美重现这部杰作拥有绝对的把握。
这份篤定来源於双重保障:其一,他早已在脑海中“看过”那部已成传奇的影像范本,从敘事节奏、视觉风格到表演精髓,皆瞭然於胸;其二,这具身体原主所拥有的惊世导演天赋,仿佛天生就是为了光影而生。
更不用说这几个月在《埃及艳后》这片混乱却宝贵的片场中,他无时无刻不在吸收、消化、实践。从曼凯维奇对台词的雕琢,到宏大场面的调度逻辑,他已將理论层面的认知淬炼为可执行的导演能力。
很显然,谈判再次毫无悬念地陷入僵局。
李楷的態度没有丝毫动摇,他的坚持如同一道无法逾越的壁垒。
至此,布朗森与二十世纪福克斯也彻底认清了一个事实:双方的理念存在根本性的分歧,任何进一步的磋商都將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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