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一首《將进酒》,全长安的姑娘都疯了(2/2)
李恪指著一脸懵逼的李承乾和欲哭无泪的李泰,强行给他们安上了配角的名字,然后再次举杯,对著台上的楚楚遥遥一敬: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楚楚早已站起身来,那双原本清冷如冰的眸子里,此刻竟然蓄满了泪水。她从未听过如此豪迈、如此悲壮、又如此洒脱的诗篇。
这个男人……
他到底是谁?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將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隨著最后一句落下,李恪將杯中酒一饮而尽,隨手將价值不菲的琉璃盏摔得粉碎。
啪!
清脆的碎裂声,为这首千古绝唱画上了一个狂放的句號。
全场死寂。
落针可闻。
所有人都还沉浸在那股子“万古愁”的意境中无法自拔,就连那些平日里自詡才高八斗的世家子弟,此刻也一个个面如土色,羞愧得想把头埋进裤襠里。
在这首诗面前,他们以前写的那些无病呻吟,简直就是垃圾!
“好!好诗!好一个天生我材必有用!”
不知是谁带头喊了一声,紧接著,雷鸣般的掌声和喝彩声差点把房顶掀翻。
无数姑娘眼含桃花,痴痴地望著二楼那个紫袍少年的身影,恨不得现在就衝上去自荐枕席。
“公子大才!楚楚……愿扫榻相迎!”
台上的楚楚姑娘面若桃花,声音颤抖,那是真的动了心。她提起裙摆,就要往楼上跑。
然而,二楼雅座上。
刚才还气吞万里如虎的李恪,此时却像是换了个人。
他看著楼下疯狂的人群,又看了一眼正提著裙子衝上来的花魁,额头上瞬间冒出一层冷汗。
“臥槽,玩大了。”
这要是被堵住,身份绝对曝光,到时候別说赚钱了,回去腿都得被李世民打断。
“大哥,胖子,风紧扯呼!”
李恪一把拽起还在心疼钱的李泰,又拉上还在发呆的李承乾,趁著眾人还没反应过来,转身就往后门跑。
“哎?三哥,钱!我的钱还没捡回来呢!”李泰还在挣扎。
“捡个屁!那是道具!道具懂不懂!”
李恪一脚踹开挡路的屏风,带著两个拖油瓶,在那位百骑司暗探的掩护下,像三只受惊的兔子,从后厨的窗户翻了出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只留下满春院里一群疯狂寻找“诗仙”的才子佳人,和拿著半截断句、悵然若失的花魁楚楚。
……
这一夜,长安无眠。
一首《將进酒》,像是一颗重磅炸弹,以满春院为中心,迅速向四周扩散。
不到两个时辰,这首诗便传遍了整个长安城的权贵圈。无数文人墨客挑灯夜读,为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而痛哭流涕,为了那句“千金散尽还復来”而热血沸腾。
所有人都想知道,那个自称“本公子”、挥金如土、才气纵横的神秘少年,到底是谁?
次日清晨。
天刚蒙蒙亮,郑国公府的大门就被推开了。
魏徵顶著两个大黑眼圈,手里拿著一份昨夜手抄的《將进酒》,鬍子都在哆嗦。
“好诗!虽有狂態,却有傲骨!此等才华,定是当世大儒!”
魏徵爱才心切,正准备去打听是哪位隱士高人。
就在这时,管家急匆匆地跑来:“老爷!查到了!昨夜在平康坊作诗的……听说是……是吴王殿下!”
“谁?!”
魏徵眼珠子差点瞪出来,“李恪?那个整日里遛鸟斗鸡的李恪?”
“正是!而且……听说他还带著太子和魏王一起去了!”
轰!
魏徵只觉得脑瓜子嗡的一声,血压瞬间飆升到了一百八。
身为太子太师(兼职),也是朝中最硬的骨头,他这辈子最恨的就是皇室子弟不学无术、流连烟花之地。
好啊!
好你个李恪!
你有如此才华,不用在正道上,居然跑去青楼爭风吃醋?还把太子给带坏了?
这简直是暴殄天物!这是在毁大唐的根基!
“备轿!不,备马!”
魏徵一把將手中的诗稿塞进袖子里,顺手抄起桌上那本厚厚的《諫太宗十思疏》(草稿),满脸杀气地往外冲。
“老夫今日若不把这小子的皮扒一层下来,老夫就跟他姓!”
“去吴王府!死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