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娶媳妇钱(1/2)
常茵是细沟子村,乃至整个乡里的名人。
她比赵铭小半岁,名气却全靠和男人牵扯不清挣来的。
前世,赵铭常年待在山上护林,都能断断续续听闻她的事跡。
年后她会跑到乡里招惹是非,甚至闹出过“围剿”乡初中所有男老师的荒唐事。
最后被一群老娘们扒光了游街,轰动一时。
到了八五年前后,她搭上了南方来收购木材的老客,跟著去了杭城,成了村里经久不衰的一段“传奇”。
赵铭打心底里清楚,这种人招惹不得。
一旦沾上,就会一身骚,说不清道不明,最后落得满身閒话。
所以他见到常茵,才会转身低头,恨不得脚下生风赶紧逃离。
至於她索要猪腿、喊著“家没人”的话,赵铭是半点都没往耳朵里进。
赵铭赶回家里时,父母刘芳菊、赵成志正带著二妹赵娟,围著三头野猪忙活。
放血清膛后的野猪,总共七百来斤,处理起来要耗费不少功夫。
小弟赵勤围著野猪转来转去,美滋滋的,嘴里念叨著晚上要吃大肥肉。
因为太討嫌,被刘芳菊一巴掌拍在屁股上,才老实站在一边。
野猪肉本身就带著腥臊味,尤其是那只没騸的大公猪,腥气更重。
要想做得好吃,必须多放油和大料。
家里虽然还剩不少熊油,但刘芳菊一边往锅里倒,一边心疼地皱著眉。
这年头穷怕了,浪费一点东西都觉得可惜。
三个猪头被燎乾净毛,烀得透透的,放进木框里压实,准备做猪头燜子。
那头没臭膛的母野猪,分割成一块块的,给村里相熟的几家,每家都送了几块。
剩下的大公猪和另一头母野猪,简单处理后,留著第二天送县城供销社售卖。
刘芳菊对煮肉多放油、多放大料心疼得不行,可对於分出去近二百斤野猪肉,却乐呵呵的。
这是村里互帮互助的老规矩,也是“不吃独食”的朴素认知,早已刻在骨子里。
当晚,全家围坐在一起,吃的是肋条肉大乱燉,还有蘸著蒜酱的猪头燜子。
热热闹闹的,享用了一顿难得的好饭。
结果和前几天吃熊肉一样,全家人都跑肚拉稀。
毕竟这年头,人人肚子里都缺油水,突然这么油汪汪地胡吃海塞,肠胃根本承受不住。
赵铭暗自盘算,再这样改善几次伙食,等肠胃慢慢適应了,就不会再有这种烦恼了。
第二天一早,赵铭去队里借了毛驴子和大车,拉著两头野猪,直奔县城供销社。
供销社的收购价有规矩,去头去蹄的七毛一斤,完整的野猪五毛一斤。
一公一母两头野猪,去头去蹄后称了称,三百九十多斤。
供销社主任为人爽快,直接凑整按四百斤算。
赵铭到手二百八十块钱。
这可是相当於县城商品粮工人一年的工资,实打实印证了“富贵险中求”的道理。
巡山打猎虽然危险,但收穫確实丰厚。
赵铭没急著回村,用二十多块钱,给二妹赵娟和李芷花,各买了一个塑料发卡。
还买了些大料、盐巴之类的杂物。
他明知道带著这些东西回家,肯定会被老妈数落,却依旧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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