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昭昭是我的(1/2)
蓝玉的声音不高,甚至算得上平静。
但昭昭,这个称呼……
严管事心里咯噔一下,以沈昭现在的身份,蓝玉如此称呼极不妥当。
严管事斟酌著用词,话说得很谨慎,道:“老爷最近早出晚归,时常不在府里,等老爷在家时,我一定把话带到。”
若是普通旧仆拜见旧主,严管事把人直接领到沈昭面前都行。
但蓝玉不同。
他与沈昭有过婚约。
他喜欢沈昭。
復活归来想见沈昭,可以理解蓝玉的心情。
但在沈昭已婚的情况下,严管事能做的,就是此事稟告沈昭的丈夫。
见或者不见,怎么见,都该由沈昭的丈夫决定。
“呵。”
蓝玉轻轻笑了一声,脸上似是覆了一层寒霜。
“老爷?”
蓝玉重复著这两个字,嘲讽意味明显,“严管事入戏真快,这么快就叫上了。”
严管事神色一僵,看著蓝玉,嘆气道:“姑娘已经嫁人了。私自见外男,夫家得知,她要如何自处?”
“我是外男?”
蓝玉的声音骤然冷下来,声音也高了不少,“我与昭昭是定了婚的。”
“只有婚书,没有聘礼。”严管事忍不住说著,“就是去官府告,你都告不贏。”
蓝玉虽然与沈昭定亲,却没有正式下聘。在接到蓝玉死讯后,沈昭没有守寡的义务,婚约自动作废。
沈昭再嫁裴珩,合情合法。
在许多爭妻案中,官府判决也是以下聘为根据。
男女定下婚事后,男方突然不知所踪,生死不知。女方年岁渐长,家人著急,会把女子另嫁。
女子另嫁他人后,男方出现了,看到女方改嫁,私下调解不成,一纸诉状把女方家告上公堂。
官府判决,也会以男方是否下聘为准。
归根结底,婚姻问题,本质就是財產问题。
若是男方已经下聘,女方收了聘礼。
女方就是再嫁他人,官府也会判后面的婚姻无效,女方还是得嫁给男方。
“那是因为要守老太太的孝期。”蓝玉神情激动,几乎要吼出来。
沈老太太去世,沈昭要守九个月的孝。
在这期间,男女双方商议婚事没有问题,但像下聘这种仅次於成亲的大型仪式,若是非要举行,就得非常低调。
这是蓝玉不愿意的,他好不容易才娶到沈昭,自然是想把婚事办得越盛大越好。
严管事见他依然执迷不悟,想著旧日情分,依然耐心劝他。
“你的身后事,是姑娘一手操办。名下的財產,她一分没动,购买了田庄。建蓝氏宗祠,收养孤儿,立嗣子。逢年过节,香火祭祀,从不曾缺……”
“桩桩件件,没有哪里对不起你。”
蓝玉冷笑,道:“一个刻著『兄蓝玉之墓』的坟头,我一点都不稀罕。至於那些孤儿,与我何干。”
沈昭以这种方式补偿他,他根本就不稀罕。
严管事又是一僵,他没想到蓝玉能说出这般不识好歹的话。
人死了,香火祭祀最重要。
沈昭做到这个份上,已经仁至义尽。
总不能让沈昭年轻守寡,这也太不近人情了。
“蓝玉。”
严管事话语中带著不悦,索性把话说得更直白,道:“姑娘已经是首辅夫人了。你能死而復生,是喜事。当年的婚约,你若想要补偿,儘管开口。”
“银子,產业,甚至官职……”
这些都是裴珩能给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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