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血浓於水」的亲戚(1/2)
当天下午,双方法务就在鯨鸣传媒会议室,经过详细的磋商,终於在深夜定下了合作方案。
双方的合作协议上明確指出,泰兰德sge娱乐公司,为鯨鸣传媒提供成熟的艺人。
艺人数量不限,与艺人合作的期限为一年一签。
而鯨鸣传媒为sge娱乐公司的艺人提供全方位的发展规划。
合作协议上明確规定,sge娱乐公司无权干涉鯨鸣传媒对旗下艺人的任何规划。
双方合作期间,產生的所有收益,在抵扣掉基础成本后,再按照不同项目差异化进行分成。
比方说,给婉妮妲发行音乐专辑这个项目,由鯨鸣传媒负责歌曲的製作、发行。
產生的数位音乐平台收益、版权费、翻唱收益等,要扣除鯨鸣传媒所投入的所有成本。
剩下的收益,sge公司拿40%,鯨鸣传媒拿60%。
如果歌曲成为爆款,双方必须拿出收益的5%,作为艺人的奖励。
影视项目也是如此,鯨鸣传媒负责所有成本及前期投入。
產生的收益,sge公司拿35%,鯨鸣传媒拿65%。
当然,鯨鸣传媒还需要负责演员单独的片酬。
成为爆款后,也要单独拿出收益的8%作为艺人的奖励。
还有前期最重要的直播项目,以及视频项目,gg代言等收益。
也是根据相应的比例进行分成。
双方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详详细细。
简而言之,林川的鯨鸣传媒前期需要投入庞大的资金,和大量的运营资源。
並且承担各种风险。
而sge娱乐,只需要提供成熟的艺人,坐等分成。
可以这么说,sge娱乐根本没有任何风险,就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收益。
当然,在帕姐的强烈要求下,双方的合作协议上还要再加上一条。
如果遇到项目亏损,sge娱乐不用承担任何债务。
並且在合作满两年后,双方要根据艺人市场的热度,项目运营等因素,重新进行利润比例分成。
林川和老许商量了一下,同意了帕姐的要求。
但林川这边也在协议上增加了一条。
如果sge公司在合作期间,產生任何违约行为,需赔偿鯨鸣传媒已投入各项成本的3倍!
並且解约后,sge公司一年內不允许和华国任何一个传媒公司合作。
双方约定,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內完成財务核算,双方无异议后,再进行利润支付。
各种税费,各自承担。
这一套详细的独家合作协议,用中泰双语书写。
在制定完毕后,帕姐连夜发给了sge娱乐公司的高层。
经过泰兰德方面的详细检查后,对方於当天深夜11点20分正式给出答覆。
可以签!
当天深夜,双方在独家合作协议上签了字,加盖了各自公司的公章。
至此,鯨鸣传媒公司,拥有了海量的而且还是高质量的艺人资源!
至此,鯨鸣传媒公司和市面上其他的传媒公司,拥有了本质上的区別!
它更像是一个披著传媒公司外壳的娱乐公司!
这还只是第一步,之后的培训、运营是重中之重。
当晚,在老许的安排下,司机先送sge娱乐公司的代表返回酒店。
在他们走后,鯨鸣传媒公司所有职员,再次爆发了惊天的欢呼声!
“太棒了!”
“林总是永远的神!”
“我感觉我们鯨鸣传媒即將一飞冲天!”
“从今天开始,我要全面关注泰娱!”
“我也是!我內心已经热血沸腾,需要大量的工作才能平息下来!”
“林总,快点用大工作狠狠鞭挞我!”
会议室里,林川对著所有管理层吩咐道:
“大家今天辛苦了,早点回去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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