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番外if线:沅沅解锁了系统全部功能(谢晦亡国之君线)②(1/2)
孟沅在丛林里漫无目地行走了老半天,这儿前不著村后不著店,更別提能找著一条公路了。
她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厚厚的落叶和湿滑的泥土上。
早餐和午餐都没吃,还长途跋涉了这么久的孟沅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两眼直冒冒金星。
当孟沅垂死挣扎,试图运用那些从求生节目里看来的半生不熟的知识,比如观察太阳的位置来辨別方向时,最后一抹夕阳也被西边的山峦吞没了,天空从橘红过渡到灰紫,林间的光线迅速黯淡下来。
孟沅仅剩的、为数不多的的可怜知识也宣告破產。
完蛋,芭比q了。
这下是真要在野外过夜了。
会不会有狼,有熊,或者说是有鬼?
她已经开始自暴自弃了,觉得既然无论如何都找不著路,那不如先准备著找棵看起来比较结实的大树爬上去凑合一晚。
这时,突然有一阵模糊的人声顺著晚风飘了过来。
得救了!有人来了!
得快些求人家帮忙打电话报警!
孟沅眼睛一亮,求生的欲望瞬间压倒了疲惫,她循著声音的方向,拨开挡路的灌木,小心翼翼地摸了过去。
然而,当她悄悄探出头,看清来人时,不禁心下一惊。
那是一群男人,六七个,个个身材壮硕,却不是健康的那种,而是一种虚浮的肿胀感。
他们衣著更是潦草得不像话,破破烂烂的粗布衣服上沾满了泥污和不知名的秽物,头髮纠结成一缕一缕的,脸上满是凶悍之气。
为首的一个大汉脸上还有一道长长的刀疤,从眉骨一直延伸到嘴角。
……..这造型,不去演《水滸传》真是屈才了。
孟沅下意识地缩回了灌木丛后。
夜幕已经彻底降临,此刻林间光线晦暗,气氛诡譎,她平时要是半夜走在小区里,单独遇见一个陌生男人都会心跳加速,绕道而行,更別提现在,是在这荒山野岭,面对一群看上去就不是善茬的壮汉。
不对劲,很不对劲!
对方別提要替她报警了,若是她现在出去,没准儿就是刚出狼窝,又入虎口了!
理智告诉她,快逃。
但求生的本能又驱使她,想向今晚唯一撞见的人求救。
就这样,孟沅的左右脑开始激烈互搏。
左脑小人挥著萤光棒:“冲啊!他们是人类,有嘴巴能交流,他们打扮成这样说不定是你正在个影视基地里面呢,否则现代人哪里会打扮成这样!你现在赶快过去,就能求人家帮你报警了!”
右脑小人抱著膝盖瑟瑟发抖:“你看看他们那样子,像是会跟你讲道理的吗?出去就是羊入虎口啊喂!”
最终,小心驶得万年船的念头占了上风。
孟沅决定再观察一下。
她蹲在灌木丛里,屏住呼吸,竖起耳朵,听著那群人的交谈声越来越近。
“哈哈哈,今儿算是赚了!”那个刀疤脸大汉粗声粗气地笑著,声音里透著满足,“又卖了十几个菜人,寨子里也留了几个,接下来这些日子,怕是不会没肉吃了!”
另一个络腮鬍汉子接过话头:“大头,你可別说。狗剩,你前儿上山可是嚇了老子一跳,就你这胆子,可不適合干咱们这行。”
孟沅顺著他们的视线看去,才发现人群后面跟著一个瘦小枯乾的男子,年纪看起来不大,低著头,整个人像是被风一吹就会倒。
那是一种长期营养不良才能形成的羸弱,和这群虚胖的大汉形成鲜明对比。
“能…….能怎么办嘛,”第三个声音响起,带著些许无奈,“总不能把人拒之门外吧?狗剩是我嫂子的外甥。现在是饥荒年,那狗皇帝还折腾人去建他那劳什子万乐宫,抓了壮丁就是有去无回,狗剩也是为了躲徭役才往山上跑的。”
“谁说不是呢!”刀疤脸啐了一口,“这年年战乱,赋税一年比一年重,咱村儿里都快没活人了!我那老娘就我一个儿子,我还盘算著哪天把她老人家也接到寨子里来呢。”
络腮鬍汉子嘆了口气:“躲徭役的又不止狗剩一个,乡里乡亲的,谁跟谁不沾亲带故?可咱寨子也就这么大点地方,实力有限,来的人太多,也养不起啊!总要先保住自个儿的爹娘弟妹不是?”
沉默了一会儿,那络腮鬍压低了声音,说出了一句让孟沅浑身血液都冻住的话。
“要不…….下次再有人来,嘴严实的就留下,那些不牢靠的,就悄悄当成菜人发卖出去。实在不行,留著自己吃。这也是为了大家好。”
菜人……..
这两个字像两根冰冷的钢针,狠狠刺进孟沅的耳膜,隨即在她大脑里引爆了一场剧烈的恐慌。
她不是不知道这两个字在某些特定的歷史时期意味著什么。
菜人即是两脚羊,就是把人当成牲畜,屠宰,贩卖,食用。
她原本还抱著一丝侥倖,觉得这些人可能只是在cosplay,或者是什么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病友在玩设定游戏,但当她看到狗剩那副皮包骨头的样子,听到“饥荒”、“徭役”、“狗皇帝”这些词汇,再联繫到自己之前在那辆诡异车里听到的“定朔一年七月”、“元仁皇后”,一种可怕的猜测在她心中成型。
隔壁室友小组作业的课题在她脑海里闪过——《中国古代饥荒史中的“人相食”现象研究》。
因为其中提到了孟沅小组涉及到的南昭,所以孟沅当时也借过来瞅了几眼。
里面明確提到过,万靖三年,天灾人祸,民不聊生,人市林立,易子而食的惨剧遍地发生。
我、我不会是真的……..穿越了吧?
这个念头让她惊得面如土色,嘴唇和牙齿因为极致的恐惧而开始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几乎要嚇得瘫软在地。
她强迫自己蜷缩得更紧,恨不得能变成一颗石头,一棵草,只盼望著千万別被这几人发现。
可就在这时,要命的事情发生了。
她手腕上的那个蓝色电子手錶,在黑暗中毫无徵兆地亮了一下,发出了一圈幽幽的蓝光。
光芒虽然微弱,且转瞬即逝,但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林间,却如同黑夜里的一盏明灯,无比醒目。
“谁在那儿?!”
刀疤脸一声暴喝,所有山贼的目光瞬间锁定了孟沅藏身的灌木丛。
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她就像一只可怜的小鸡,被两个大汉粗鲁地从灌木丛里揪了出来,扔在了地上。
突然暴露在眾人面前,孟沅的大脑一片空白,求生的本能让她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声音都在打颤:“嘿…….嘿嘿……几位大哥,手,手下留情啊……..”
山贼们看清她的模样,全都惊呆了。
火把昏黄的光线下,少女虽然衣衫襤褸,满身泥污,却丝毫掩盖不住那张绝世倾城的脸。她的皮肤在火光下白得像上好的瓷器,一双眼眸里盛满了惊恐,像是受惊的小鹿,脆弱又美丽。
“乖乖…….哪儿来的小娘子?”一个山贼喃喃道,“怎么生得这般美貌?”
另一个山贼则抓起孟沅的手,粗糙的手指在她细腻的手背上摩挲著,贪婪地说道:“你们看她的手,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这必是哪个大户人家跑出来的小姐!”
孟沅被摸得想吐,心里一阵发凉,山贼们的对话已经彻底证实了她的猜测。
一场现实版的荒野求生,开局就是地狱模式。
果然,几个大汉已经开始为她的归属问题激烈地爭论起来。
“这种养尊处优的蛀虫,留著作甚?老子最恨这些富贵人家!杀了,拖回去吃了算了!”一个看起来最凶恶的汉子提议道。
“你疯了!?”络腮鬍立刻反驳,“这么个仙女一样的人儿,吃了多可惜!应该带回去献给大当家,大当家一高兴,指不定赏我们多少好东西!”
“卖了!拖去人市卖了!”第三个山贼眼睛放光,“这等货色,少说也能卖个好价钱,够我们兄弟们吃喝好一阵子了!”
孟沅听得心惊胆战,手脚冰凉。
无论是被吃掉,还是被献给什么大当家,或者被卖掉,下场都好不到哪里去。
她人都傻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被拖回土匪窝,她的小命就真的保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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