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你管这么多干啥(求追读!求月票!)(1/2)
越有能力就越要辛苦!
这不,林锋刚跟胡珊谈完《古剑奇谭》事情,又从手中拿出一堆剧本递给胡珊,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那个,胡姐,还得再辛苦你下,我手中还有一些我自己写的几个剧本的影视版权,麻烦你帮忙註册相应的版权,
特別是这几个影视剧本必须要註册韩国版权,这个几个剧本必须要註册相应的好莱坞版权,如果不清楚的,咱就直接註册全球版权,千万不要嫌麻烦,这可是关乎咱以后的发展大计啊!”
“啊!这么多啊,都是你写的吗!你这也太厉害了吧,还要韩国版权、好莱坞版权,难道你还要衝出亚洲、走向全世界吗!嘖嘖,了不起啊!
难怪当时你跟天娱签订合同的时候,第一条就是版权,原来你是早有准备啊!你藏得够深啊!估计龙总现在应该后悔死了。
別的不说,就光你那首《夜空中最亮的星》,我听说有很多歌手想要翻唱,估计就这一首歌的版权就能给你带来不少收入。”
“胡姐,你可不能这么说啊!而且咱们现在可是一家人啊!再说我又不傻,当时龙总不答应这条,我肯定也不会签那份经纪合同啊!
所以还是说,当时签约没有错,而且龙总能签约下我,並不是她后悔的一件事,而是她最高兴的一件事!”
“行行行!你最老谋深算!不过这么多影视版权,再加上之前的《失恋33天》和《古剑奇谭》,这已经不是小打小闹了,
得需要专业人士,特別是法务人员,我觉得你应该成立个专门的影视公司,省得以后投资拍摄也麻烦。”胡珊建议道。
对!这样处理更好,就像金庸就有专门处理其版权的机构,且不同地区和领域的版权代理情况还不同,林锋是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或者影视公司。
林锋想了想说道:“那就成立一家专业影视公司,只是我现在经纪合同还在天娱,不大方便,要不这样吧,先用我母亲名字註册个公司,就叫锋锐影视吧。”
“好!『锋锐影视』挺好听的,我先成立公司,接著就註册版权,有事我会第一时间给你说的。”
胡珊刚说完,就接到了《画皮2》剧组方面的电话,他们竟然同意了林锋方面5%的票房分成。
要知道之前华亿方面只给林锋提供了一份50万固定片酬啊,现在竟然答应了这5%的票房分成,別说胡珊,就连林锋都不敢相信。
要知道《画皮1》2008年的电影票房是2.32亿,如果按此票房成绩来计算这5%的票房分成,那片酬就是:
2.32亿*35%(製片方分成比例约为30%至40%)*5%(票房分成)=406万。
也就是说,以当时《画皮1》票房成绩,按照这5%的票房分成,林锋就能获得406万片酬。
要知道,现在《画皮2》两大女主角的片酬也就这个数,赵微450万、周讯400万,而林锋却能从50万直接涨到这个数,有点匪夷所思。
更何况,《画皮2》投资翻倍、卡司更大,再加上这几年中国荧幕数迅速增加,最后票房成绩绝不比《画皮1》低啊,若再按照这5%的票房分成,林锋片酬绝对不止这简单的406万。
林锋很不理解,要知道前世《画皮2》票房高达7.02亿啊,曾经短暂登顶过中国內地电影的影史票房冠军啊!(不含好莱坞电影)
要是以前世《画皮2》票房成绩来计算:7亿*35%(製片方分成比例)*5%(票房分成)=1225万。
难道这里面有什么问题?还是背后投资方寧夏电影、华亿方面这么没信心,还是太高看林锋了呢?
有时好事太好也不好,林锋有点不敢接了,甚至都有点怕了。
就在这时林锋接到了杨密的电话,“林锋,我跟著你占了个便宜,之前《画皮2》给我50万片酬,现在都给涨到100万了,我还得谢谢你,咱们又能合作了哦!
不过这些影视公司也是有点贱,一上来不给这么多,非得等你拒绝了,再提高片酬再谈合作,只是你为什么非要拿5%的票房分成呢?万一电影扑街了呢?”
“《画皮1》都能有两个多亿,《画皮2》大投资、大卡司,怎么可能扑街呢,票房不可能比《画皮1》差的,按《画皮1》票房成绩,你可以算算我能拿多少钱?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