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官司胜诉(1/2)
粤东法院的审判大厅里,气氛很严肃。
陈燁坐在原告席上,手里紧紧攥著三份关键证据,分別是父亲的遗嘱公证书,工作室的500万贷款合同,还有继母查询工作室帐户的记录。
每一份都被他按顺序整理好,边角对齐,生怕开庭时拿错或掉在地上。
“別紧张,证据都齐了,肯定能贏。”老张坐在旁边,低声安慰他。
陈燁轻轻点头:“就怕耽误校园片筹备,开机时间快到了,不想被这些事绊住。”
“原告,请提交你的证据。”法官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来,在大厅里迴荡,带著不容置疑的威严。
陈燁站起身,先將遗嘱公证书递过去,双手捏著文件边缘,语气很冷静。
“这是我父亲的遗嘱公证书,上面明確写著所有遗產捐赠给公益基金,任何人不得分割,有公证处的盖章,具备法律效力。”
他又递上贷款合同,指尖指著上面的日期。
“工作室的启动资金是500万贷款,贷款时间是2009年10月,我父亲去世是2010年1月。”
“贷款早於父亲去世3个月,跟遗產没有任何关係,这有银行的放款记录可以佐证,每笔流水都能对应。”
最后,他拿出继母查询帐户的记录,一页页翻给法官看。
“这是我继母委託她表妹刘梅查询工作室帐户的流水,还有刘梅所在財务公司的转帐记录。”
“证明她为了分割孤岛惊魂的收益,採取了不正当手段,侵犯了工作室的財务隱私,这已经超出了合理诉求的范围。”
继母的律师立刻站起来反驳,声音有点尖锐。
“原告的贷款合同没有明確用途,不能证明是用於工作室启动,可能是他个人贷款挪作他用!”
“遗嘱公证书的捐赠对象不明確,只写了公益基金,没具体到哪家,可能存在偽造的嫌疑!”
“贷款用途有明確记录。”陈燁冷静回应,从包里拿出银行的转帐流水,放在桌上。
“500万贷款分三次转入工作室帐户,第一次用於租赁场地,有租赁合同。”
“第二次用於购买设备,有设备发票。”
“第三次用於孤岛惊魂的前期筹备,有剧组的支出明细。”
“遗嘱公证书的捐赠对象是粤东公益基金会,基金会也出具了接收证明,上面有公章,不存在偽造。”
法官仔细查看了所有证据,又询问了继母几个问题。
继母支支吾吾,无法提供任何遗產与工作室有关的证据,甚至连父亲的遗產清单都拿不出来,只反覆说“工作室是用我丈夫的钱开的”。
最终,法官当庭宣判,声音清晰有力。
“驳回被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承担2万元诉讼费。”
“原告的工作室与遗產无关,被告不得再以分割遗產为由干扰原告的工作。”
走出法院,陈燁长长舒了口气,肩膀都放鬆了下来。
老张连忙递过来一瓶水,拍了拍他的胳膊。
“早就说过,证据充分肯定能贏,你还紧张得一晚上没睡,眼底都有黑眼圈了。”
“校园片的演员都等著定妆呢,现在能专心推进了,不用再分心应付这些事。”
“主要是怕耽误进度,现在好了,终於能踏实搞创作了。”陈燁笑著说,拧开瓶盖喝了口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