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真理之门(1/2)
第二天,路明非的晚饭,多了三片腊肠,还有一坨黑乎乎的,小红神色坦然,直直看他,破案了,是小红下的厨。
路明非把这些,吃光了。
他活下来了。
或许是因为失忆,小红从不害羞,她像一张白纸,不知道男女有別,差点当路明非的面脱衣服,可惜,琳琳大妈把路明非拎走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
听说帝国又和谁打仗,死了很多人,都是外头的事,乱的很,路明非不在意,在他看来,战爭是很遥远的事,与其操心那些,不如想想明年橘子园的收成。
琳琳大妈说,等过两年,攒了点钱,给你们俩把事办了。
路明非傻了眼,“办了?什……什么办了?办什么了?”
小红一脸懵懂。
“吃你的!”琳琳大妈道。
路明非哦了声,低头咬麵包,又偷偷抬头,对上小红的眼神,触电似的,他们偏开头。
大妈嘖嘖个不停,唉声嘆气,说什么老咯老咯,年纪大咯,看不得这些,她走了。
屋子里只剩下路明非和小红,气氛更微妙了。
路明非也不是什么纯情小男生,他高三了,该懂的都懂了,早过了拉拉小手就哭著跑回家说不行不行我不乾净啦的年纪了。
想那些他在网吧通宵的岁月,长夜漫漫,寂寞难耐,还不是老师们陪他到天亮。
但是,结婚?
是不是太快了?
培养个感情先啊,写个情书,看个电影,对了,异世界也没电影。
路明非满脑子都是小红。
古人曰得好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人他都是视觉动物,想一想他路明非年纪轻轻就要踏入婚姻的坟墓,怎一个惨字了得。
但话又说回来了,新娘子是小红的话,倒也不是不行。
那之后,路明非干活更起劲了,小牛犊一样,他一天天算日子,大妈说的过两年,到底是明年还是后年?
路明非一次次问大妈,惹烦了,大妈抄起擀麵杖,追得路明非鸡飞狗跳。
小红端坐在桌前,摆弄路明非送她的哆啦a梦手办。
手办是路明非用木头雕的,他以前也没发现他还有木雕的手艺,心里想著是送给小红的,很自然就雕成了,谈不上栩栩如生,但小红喜欢,她看到手办眼睛一下子亮了,路明非心里喜滋滋的,或许,这就是成就感吧。
前两年,在原世界,路明非高中,他排一个通宵的队,买专辑送给喜欢的女孩,鼓起勇气说生日快乐,那女孩好像说了声谢谢,没了,她的桌上还有很多好看的包包和工艺品,路明非心想,原来自己那么用心地准备礼物,到头来只是多少多少分之一,人家女生有的是人喜欢。
但他在小红这里,是小红的全世界。
小红在哆啦a梦手办上写。
“小路和小红的哆啦a梦”
小红很珍惜路明非送她的手办,路明非都不好意思了,他说丫头啊咱也就是个门外汉,还没经验,等以后,咱给你雕几个好的,关节还能动,可酷啦。
小红很认真地摇头,她说小路已经做的很好啦,她一定会好好珍惜的,小路是天才,超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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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就挠著头傻笑,说没有啦没有啦。
天才?就他?
这好像还是他人生第一次被人叫天才,还是一个美少女,被人肯定了,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路明非可以是废材,反正他没本事,废就废吧,但是小红说他是天才,那他就不能废下去了,烂泥也得努力爬上墙啊,就当是为了小红。
男人这辈子,总得为了什么,拼一次命。
当路明非下定决心做一件事。
他还真做成了。
路明非的木工活,一日比一日精进。
路明非雕一只鸟,放窗台上,有鸟停落,蹦跳著,过来蹭木鸟,兴许鸟心里还奇怪,这同类的毛怎么黄黄的,还一动不动,死了?
它这是把路明非雕的木鸟,当真鸟了。
陆续有人上门,请路明非做家具,哪户人家娶亲嫁女儿,路明非打套桌椅木床,男女双方讚不绝口,没有人说不好的。
名声传开,有隔壁村子的人,赶一天车过来请路明非打家具。
路明非手艺精湛,价格公道,上门的人络绎不绝,他成了木匠,收入多了,钱一天天地攒起来,路明非心想,这下不用两年,一年就够啦。
路明非给小红准备了一套手办,是死神火影和海贼,三大民工漫的主要角色,他是想,用这套手办跟小红求婚,这叫仪式感,他必须给他的女孩,他所有的最好的。
很多个夜晚,路明非轻手轻脚起床,到院子里,借著月光,他给手呵气,夜里好冷,他身体在抖,手却很稳,一点点,雕刻细节。
想像著,小红收到手办时,惊喜的样子。
这套手办还差死神的主角。
刻好了,他就跟小红求婚。
原本,是这样想的。
那一天,兵匪来了。
一群饿狼一样,凶狠的人。
他们要女人,要粮食。
铁匠大叔反抗,为首的兵匪,一发子弹,射穿了大叔的胸膛。
大叔死了,路明非还记得,他是一个很豪爽的男人,鼻子红红的,前天还拍著他肩膀问什么时候跟小红结婚,他等酒喝。
路明非慌了,他想逃,逃得越远越好。
好在,他没忘记,抓起小红的手。
他们向林子里逃。
迎面是凶神恶煞的琳琳大妈,端著枪。
路明非下意识想解释,他不是逃啊,他是去拿武器,谁逃了,谁逃谁是小狗,他路明非誓与村子共存亡。
琳琳大妈道:“走,带小红走,你们活下去。”
路明非张了张口,他还没解释呢。
琳琳大妈抱了一下小红,小红怀里是路明非送她的手办。
琳琳大妈一拳头砸路明非肩膀:“你是个男人了。”
她像一头髮怒的母狗熊,冲向兵匪。
你帅死了你知不知道,大妈!
路明非擦了把眼泪,拉起小红,他听到后面有人在哭,有人在狂笑,火烧起来了,小红感觉到路明非的悲伤,她很乖,任凭路明非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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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从来都这样的,她很信任路明非,路明非说去哪,小红就去哪。
从没有一个人,这样信任过他。
所以,小红不能死。
到林子里,路明非想,那里兵匪的车开不进来。
活下去,活下去,他一定要带著小红一起,活下去。
兵匪们看女人的眼神,野兽一样,绿油油的,叫人心里发毛,他想起很久以前,歷史课上学过的,抗日战爭。
他不敢想,小红被兵匪抓住,会发生什么。
狗在狂吠。
路明非惊得回头。
一群流口水的狗奔来。
是兵匪的猎犬!
他怎么就忘了,该死的畜生!
在猎犬后面,是骑马的兵匪。
戏謔的狂笑,恶鬼一样。
他们追来了。
但林子还没到。
路明非怕死了,他想找个地方躲起来,什么也不管。
他就是个废柴啊,为什么要经歷这些!
他看到小红的眼睛。
那是一个,毫无保留地信任著他的少女的眼神。
路明非甩了自己一巴掌。
男人这辈子,总得为了什么,拼一次命。
就今天了,他想。
路明非决定为了小红去死。
他觉得自己一定酷毙了,没想到他路衰仔也有这么帅的一天,从前路明非心里多少是有点自卑的,小红是美少女啊,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小红。
但现在,他可以为了小红去死。
一个为了女人去死的男人,是无敌的,鬼神也得让路,恭敬俯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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