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公共讲话(2/2)
“您的意思是,tara是霸凌者?”
刘议员盯著镜头,笑道,
“我不同意你的说法,她们是霸凌者,不是我的意思,而是事实。”
“似乎有很多像记者您一样的善良观眾,都被矇骗了,这也是出台《tara霸凌法》的意义。”
“在网际网路上,tara召集她们的一眾明星们朋友,诸如李世勛等人,对刘花英这位近乎退圈的素人市民发动舆论攻击,顛倒黑白,引导网友对她们进行暗无天日的网络暴力。”
“以大欺小,就是霸凌。”
“她们的行为,这和校园里那些拉帮结派,欺负弱小者的校园暴力没有区別。”
“她们的行为,和社会上,凭藉职位辈分之高,欺负后辈的职场霸凌没有区別。”
“她们的行为,和家庭里,凭藉力量和经济条件,欺负家庭职员的家庭霸凌没有区別。”
“因为tara就是在霸凌刘花英。”
记者追问道:“可刘花英她们威胁tara,要用刀划破她们的脸,这难道不是霸凌?”
刘议员笑道:“你看看,这就是出台法律的必要性。想反霸凌,先要定义霸凌,究竟什么是霸凌,我们已经说清楚了:以大欺小,才是霸凌。”
“刘花英姐姐给tara虽然发送了威胁简讯,但实际上,她们是弱势群体,而tara是强势群体,因此这种简讯,只能叫自卫,或者过度自卫,而不能叫霸凌。”
“如果你是学生,在学校被拉帮结派的团体欺负,那你的威胁就不能叫威胁,而叫自卫。”
“如果你是职员,被公司前辈和上司欺负,那你的威胁就不能叫威胁,而叫反抗。”
“如果你是家庭成员,被掌握经济和力量的人欺负,那你的威胁就不能叫威胁,而叫自救。”
“所以,刘花英姐妹並非霸凌,而是自卫、反抗、自救。相对的,tara才是真正的霸凌者。”
“帮助国民把这个问题分辨清楚,才是出台《反tara霸凌法》真正的意义所在。”
採访到此结束。
办公室里一阵可怕的沉默。
这就是掌握立法权的国会议员的可怕之处。
什么叫立法?
就是定义什么事违法,什么事不违法。
刘议员直接通过法律,定义tara为霸凌者,相比於她们努力的辩解,简直是降维打击。
金光洙面露绝望,对tara成员摊手道,
“看到了吗?各位,权力的力量。”
“这个节目播出后,你们就是官方和法律认证的霸凌者,甚至还有部法律以你们命名!霸凌者的帽子永远也脱不掉了!”
“广大国民,尤其是希望《反霸凌法》通过的被欺负的国民,一定会认同他,反对你们。”
“你们会成为所有被霸凌者共同的敌人。无论你们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再在娱乐圈里活动了!”
“以前你们好歹还能回归打歌,从今以后,就连打歌也绝对不行了!”
金光洙气愤地揉搓著自己的脸,
“我说什么来著!”
“我们普通老百姓不是他们的对手!”
“明明和解是最好的选择,为什么偏偏要抗爭到底!”
“真是愚蠢!”
“还共进退,面对他们,只有退,哪有进?”
“你们退到了坟墓里,一切等著被埋葬吧!”
他愤怒又怯懦的声音在整个办公室回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