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来自米切尔家的暴躁老哥(1/2)
苍鹰飞过蓝天,带起了微风,遮挡了阳光。
在这片无人的草原之上,罕见地来了位客人。
此人正是艾泽瑞姆的明日之星,新晋的见习法师索恩。
只见他將手心对准不远处的无防备的野兔,手心冒出了一支由坚冰製成的箭矢。
“发!”
一声简短到几乎没有的吟唱过后,手上的箭矢便骤然间脱手,直衝野兔而去。
在野兔的瞳孔中,那冰箭越发巨大,到最后占据了它的整个瞳孔。
贯穿了它的身躯。
见此,索恩点了点头,隨手拿起揣在兜里的笔记,在上面写下:
“经由反覆练习,一环(入门级)魔法『冰箭』精准度已达合格水平,吟唱时间已被压缩到一个字,预计再训练一百次,便彻底適应该魔法的施法过程,可达到无吟唱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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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这些之后,索恩便把手上的笔记合上。
“还差一点。”看著已经倒地的野兔,他心中自语道。
今天是周末,属於是休息时间。
但事实上,索恩没有閒著,更確切地说,在成为见习法师的这些天里,他都没有閒著。
没有课程衝突的情况下,他基本上不会缺席任何一门课程。
谦虚好学的態度加上比任何人都要优秀的表现,那些负责教学的教师们,无论在何时对其都是大为讚赏。
而依靠著频繁地在各个城区中露面,在那些同龄人的心中,也逐渐將自己的形象不断加深。
除开那些心高气傲的天之骄子们还將信將疑,在传闻外加亲眼证实的双重作用下,艾泽瑞姆的大多数学生都已经將『天才』两个字,与索恩划上等號。
而在周末没有课程的时候,索恩除了前往诺维奥帮莫克捣鼓器械外,他便会来到这片无人的草原上,去一遍遍地练习魔法。
儘管这对於一位曾经的大魔导师来说,练习这些入门级魔法听起来有些多余。
但说到底,这具身体还是第一次成为法师,在魔法一途上,还需要不断磨合。
何况他还可以借著这机会,在这一次次的练习中改良这些魔法。
想办法在威力、消耗量、使用前摇中不断平衡,找到一个最合適自己的施法方式。
索恩並不觉得这是浪费时间。
如果不在这些空余的时间多做准备,等到真要用到的时候,又怎么能立马顿悟呢?
『可以想尽办法去把自己偽装成天才,但却不能把自己都给骗了过去。』
至少索恩是一直这样提醒自己的。
而现在,他还要提醒自己的一点是,『掌中火焰』的火不要太大。
免得把这野兔都给烤焦了。
嗯,没错,这也是锻炼的一部分。
虽然是入门魔法,但毫不夸张地说,这是初级魔法王牌『火球术』的对应前置法术。
如果没把这『掌中火焰』的控火技巧练得炉火纯青,那就等著被火烤得青一块、黑一块的吧。
这般想著,索恩狠狠咬下了一口兔肉。
味道还算不错,就是肉质柴了些,如果再加些辛辣味就好了。
用过餐之后,索恩意念微动,一团清水便在面前出现。
不得不说,魔法的確好用。
简单洗涤手上与嘴边的油脂后,便重新回到了正事中。
不过『冰箭』这法术可以先放一边,晚些再来处理。
现在要实践的,是他昨天从万法冢那边收来的一种古代魔法。
名为『灵犀』。
属於是一种主动型的感知类魔法。
外在表现,是能让自己的眼睛变得更亮一些……
当然,我们不能以外貌取法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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