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鄙人袁天罡,想替郎君看手相(1/2)
南北朝百余年,五胡乱华,政权频繁更迭,让中原大地备受摧残。
直到隋文帝杨坚建立隋朝后,这个长达两百多年的乱世才得以结束。
隨著社会逐渐安定,商业开始发达,隨著都城大兴建成,稳定的社会吸引了许多胡人都来这里经商。
隋朝对胡人不但不排斥,还给予许多支持,毕竟皇后独孤伽罗本来就是胡人血统。
胡人在大兴经商,主要就是经营珠宝和酒店。
西域珠宝无论是造型款式还是成色,都比中原珠宝出色,这一块他们可以赚女人的钱,而男人却是酒店最大的消费群体,年轻貌美的胡姬侍酒,自然会引得酒客们趋之若鶩。
因此,大兴城中有名的大酒楼,大多都是胡人开的。
永乐坊地处城市中心地带,是最热闹繁华的地方,坊內的一家“醉千里”的酒楼刚开业没多久,就凭美貌的舞姬,名动京城。
黄宣今日不但荣升禁军郎將,更是成为获封子爵,因此这顿酒,他必须请。
他是火长,手下十个兄弟全都叫上,加上谭参军以及曾经帮过自己的校尉等人,准备一醉方休。
眾人来到酒楼,只见几个胡人舞姬正在台上舞动,一个个儘是粉颈嫣颊,袒露的肚皮脂滑肌凝,整个酒楼更是丝竹之乐靡靡入耳,恍若人间天上。
“这就是胡人女子?”
二狗子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看到穿著如此暴露的女子,还有点拘谨。
这个时代没有炒菜,一行人找了靠近舞台的地方坐下,叫了烤肉、拌菜,又让店家筛了一瓮美酒,一边畅饮,一边欣赏美女。
“老大,这碗酒我敬你,祝你步步高升。”
二狗子和黄宣最亲近,他率先端起一碗酒,要敬这位生死兄弟。
“这酒不够味...”
自从穿越,黄宣还是第一次喝酒。
只是这酒虽然筛过,可还是有点浑浊,度数也低,喝起来一点感觉都没有。
谭参军名叫谭勇,他笑道:“黄將军,这已经是最好的酒了,还不够味?”
“不够烈。”
黄宣笑道:“我喝过一种酒,清澈如水,味道浓烈醇厚,回味无穷,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喝到。”
“世上还有这种酒?”
大家听说竟然有清澈如水的酒,都不可置信。
“我倒是了解过这种酒的製作过程,可惜没时间也没地方去把这种酒搞出来。”
其实黄宣早就想搞蒸馏酒,这也是给杨广准备的“新鲜玩意”中的一个。
而且蒸馏酒搞出来,肯定能风靡贵族阶层,说不定还能成为皇家特供,到时候,钱不就哗哗的涌进来。
自己的“祖先”黄巢是贩卖私盐的,才有起义的本钱,自己將来要有作为,钱是根本。
但他不想贩卖私盐,那是要杀头的。
但要搞这种酒,就先要收购一家酿酒作坊。
“黄將军...算了,以后我就叫你黄兄弟吧。”
谭勇对黄宣口中的那种酒也好奇,而且读过几年书的他,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商机。
他说道:“我家大伯的外甥刚好经营一家酒坊,你可以在他的酒坊中试试,如果成功了,说不定连皇帝都想尝尝。”
黄宣没想到真有人认识搞酒坊的,便道:“这么巧?在什么地方?”
谭勇笑道:“就在城南山下,不算远,不如明日我们一起去看看。”
“明日我有事,后天去。”
黄宣不只是要看地方,还要看人。
如果酒坊掌柜老实本分,就合作,要不然还可以將酒坊买下来,让救下自己的黄老爹,还有二狗子他爹去经营。
不管怎么说,还是自己人可靠一点。
男人之间喝酒,女人是永远避免不了的话题,古代也一样。
说了一会正事,眾人的话题果然果然转到女人身上。
“中间那个胡人舞姬真美,那身段,那细腰,简直能要人老命。”
“要是能和这样女子共度一晚,死了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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