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大丰收(1/2)
不久之后,林宇辰手持开山刀,轻巧拨开一处灌木,侧耳聆听四周动静,刚前行百十步,忽然又看到几株山葡萄,不由笑得见牙不见眼,心里美得冒泡。
山葡萄,果实紫黑色,藤蔓缠绕,成群分布,味道酸甜,可酿酒、做果乾、做果酱,或者製作葡萄乾、糕点。
他兴奋地搓了搓手,上前几步,用手触摸藤蔓,心念微动,一串串山葡萄,瞬间出现在脑海的隨身大仓库里。
还真別说,这个金手指太给力了,帮自己省去不少事。
依样画葫芦,將剩余几株山葡萄上的成熟果实,都全部採摘完毕,一股脑塞入仓库空间,一点不嫌弃。
想了想,还是取出四五斤山葡萄,单独放在背篓里。
“天色不早了,还剩最后一件正事没办。”
林宇辰兜兜转转,来到一处松树林,眼见附近无人,当即心念微动。
嗖的一下,原本空荡荡的手心,突然出现了一把筋角木复合弓。
弓身是深褐色的老榆木,纹路粗獷,弧度流畅如新月。
弓臂两端嵌著打磨光滑的牛角,用以增加强度和韧性,弓弦是浸过桐油的鹿筋,绷得笔直,透著股能崩断石头的劲儿。
“好一把硬弓!”
林宇辰拉了拉弓弦,试了试力道,不由满意一笑。
心念微动,手上又凭空出现一个樺树皮编的箭筒,鹿皮镶边,里面插著十多支箭矢,以雁羽做箭羽,三棱箭鏃,闪著冷硬的金属寒光。
由於买不到趁手傢伙,主要是好的狩猎枪械价格太昂贵,不好搞到,暂时只能先用传统猎弓代替。
如果有机会,自己还是必须搞一把五六半步枪,那用著才趁手!
目前这把猎弓和箭矢,都是他在下乡之前,於黑市之中花费重金购买的,用了足足几十块钱。
脑海深处的隨身大仓库里,还有上百支箭矢,以防止在极端情况下,无法及时回收箭矢,不至於临时两眼抓瞎。
之前,他没拿出弓箭防身,主要是怕被其余村民看到,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至於说,万一遇到大型野兽偷袭啥的,林宇辰觉得,第一时间爬树,或者撒丫子跑路,存活率还更高一点。
反手一箭,先不提能不能命中,纯粹是在作死。
如果偶遇一头野猪、黑瞎子追杀,你以弓箭反击,很可能会將它们彻底激怒,当场狂性大发,反而容易凉凉,得不偿失。
即使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射术百发百中,当遭遇野猪、黑瞎子等大型凶兽时,一般只有在距离20-30米左右,以箭矢贯穿它们的要害部位,才会造成严重伤势,有最大可能將其毙命。
这年头,如果手里有猎枪,或者有五六半傍身,谁还傻乎乎地拿弓箭打猎?这不是找死吗?
换言之,林宇辰购买传统猎弓,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在前世,从约莫四十岁起,他其实也练习过箭术,偶尔也会在山林里打打野兔,射几只小动物啥的打打牙祭,还经常会参加弓箭俱乐部组织的比赛和活动。
练习射箭五六年时间,水平不算低,说百发百中肯定没这本事。
不过,50-100米左右,瞄准移动靶子,十中六七,还是没啥问题的,在当地圈子里也算小有名气,甚至偶尔拍摄相关视频,在小破站也能获得不少播放量。
事实上,林宇辰前世的许多爱好,基本都是在35岁之后才慢慢培养的。
当时刚刚离婚,手里有一点閒钱,工作稳定,在公司里也混成了老油条,开始一点点摆烂。
主要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没太多拖累,他放飞自我,周末时自然喜欢搞一点个人爱好,打发下时间。
话说回来,之所以购买猎弓,其实主要是暂时用来代替枪械,希望偶尔能打打猎。
儘管暂时搞不到枪械,活人也不能被一泡尿憋死不是?
试想一下,万一运气爆棚,能射杀一只野兔、梅花鹿、狍子、野鸡之类,还能给自己加加餐,肚子里混点油水,岂不是美滋滋?
今天一下工,林宇辰就提前计划好了,进山除了採摘野菜、野果、蘑菇之类,主要还是练练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