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三年之期已到(2/2)
又买了几套更適合战斗的衣服,还有两双鞋。
以后出去搞事情,他都捨不得穿几百美刀的aj,活动促销75美金一双的耐克鞋足矣。
回到公寓里打扮了一下,陶源焕然一新地出了门。
下午四点,他又一次来到了帕克大街。
走进街区的时候,他不仅戴了棒球帽,还戴了口罩。
这是一个充满勇气的街区,大白天也有人顶风作案。
陶源来到这里,主要为了解开心中的执念。
你知道,蜀山多剑仙,蜀山也多rapper。
作为一名蜀山说唱爱好者,陶源当初抱著一种朝圣的心態,来帕克大街找街头歌手进行文化交流,结果刚来就被抢了。
当时那一幕,可以用小马哥的经典台词来解释:“我最恨別人用枪指著我的头。”
今天陶源重回故地,他的心態,也可以用小马哥的经典台词来解释:“我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个机会。我要爭一口气,不是想证明我了不起,而是要告诉人家,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拿回来。”
时光荏苒,转眼留学三年。
三年之期已到,是时候干一票。
別看今天陶源的装扮没那么贵,但架不住很新。
脚下那双75美金的耐克鞋,太新了,新得透著骚气。
他刚拐进一条巷子,就有个黑哥们儿跟了进去。
大白天出来作案,说明这位老黑手头很紧。
手里连枪都没有,握著一把匕首,更说明了这位大兄弟的拮据。
陶源二话没说,来了个深情对视。
眼中两点深红,投射到了老黑瞳孔深处。
老黑视线瞬间模糊,朦朦朧朧之中,看到了一个血淋淋的世界。
那种血色令他头晕,当场昏倒在地。
昏倒的样子,很像电影里演的晕血,一看到血就倒下了。
而这,正是灰先生压箱底绝技《深红之瞳》强力的地方。
所谓操控血液,追求的並非杀戮,而是隨心所欲的控制。
陶源刚才就做得很好,展现出一种优秀的控制力。他並没有动杀心,深红之瞳操控之下,老黑心率减慢、血管扩张,血压突然下降,脑血流减少,引发突然性的晕厥。
运转原理,就跟晕血差不多。
陶源把这一招,称之为——深红之瞳·晕血。
他隔空完成了提炼血精,然后把血精握在手心,用意念进行炼化。
实验成功了,这种方式同样管用。
凡人的血精能量有限,增加的经验值,还不到百分之一。
当然也有好处,能够回血,帮陶源回了一大口血。
他那张苍白的脸,恢復了几分血色。
隨后陶源戴上医用手套,嫻熟地搜刮起来。
搜出来的结果,男人沉默,女人流泪。
那位黑哥们儿身上,连一张纸幣都没有。
拢共就两个硬幣,一个25美分,一个50美分。
“大兄弟,你是真的不容易。”
陶源羞愧了,都不好意思拿走这七毛五。
此时的羞愧,与当年的执念,形成了风险对冲。
对冲之下,他释然了。
当年失去的东西,用两个老黑的血,连本带利討了回来。
他转身离去,深藏功与名。
……
底特律-温莎隧道,连接了两个国家。
一边是老美的底特律,另一边是加拿大的温莎市。
国土面积排名世界第二的加拿大,总人口还不到半个亿,如假包换的地广人稀。
这片神奇的土地,蕴藏著不为人知的故事。
温莎市辖区內最偏远的一个小镇上,有一大片私人农场,农场尽头,坐落著一个风景如画的庄园,宛若世外桃源。
庄园门口,匍匐著一个身穿灰色西装的英俊男子。
极为虔诚地匍匐在地,如同信徒朝圣。
他甚至不敢抬头看一眼大门,双眼盯著地面,毕恭毕敬道:“my lord,您最忠实的封臣,您麾下第四族群的领主,格雷福斯·温莎·查理九世,前来拜见。”
“莉莉丝大人,我无意打扰您的修行,有一个重要情报,需要尊贵的大人您亲自定夺。”
“我不辱使命,苦苦寻找一百年,终於找到了那个传说中的怪物序列。”
“他……他出现了!”
“而且,他不在神州大地,正在孟菲斯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