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时不我待(2/2)
哪怕是在相对安全的益州,原本歷史轨跡中的刘焉刘璋,也是经歷过巨大波折才站住的阵脚,不是上来就一帆风顺躺平到底的。
刘璋这几个月来,虽主抓政务,却也没少往卒舍跑,就是为了做好准备、以防万一。
没有剑和有剑不用,从来都不是一回事。
见刘璋默然,贾詡反而问道:“令君对於豪强,怎么看?”
“豪强,不可替代,却也不可使其坐大,必须约束和规范。”刘璋略加沉吟后,说道。
基层治理模式的选择,主要取决於中央集权控制成本与地方自治效率的平衡需求。
因此於这个时代生產力水平与治理框架而言,豪强的存在几乎是必然的。
因为县衙的治理半径终究有限,上至户籍统计、赋税徵收,下至偏远村落的治安维护、灾年救济,需要的事宜太多了,而且离不开与地方宗族和豪强的协作。
儘管如今的刘璋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但依旧最多只能勉强摆脱豪强,却还需藉助地方宗族的力量。
刘璋曾经测算过,一里之地近百户、数百人,若要完全依靠县衙的力量维持健康运转,至少也须得10人左右。
这么算下来,南安县光是各里所需的小吏就得上千人。
上哪找这么多识字的小吏?这些人的薪俸如何维持?如何確保这些人的清廉有为?
这些问题即便是现在只治理一县之地的刘璋都难以解决。
更何况日后刘璋肯定不会拘泥於一县之地,若是扩大到一郡、一州之地,推行遇到的阻力、所需的资源会更多,耗费的时间会更长,以至於根本就推行不下去。
就像秦始皇想要以一己之力,將天下从分封制直接推至郡县制一样,根本不现实。
制度的確很好,但是並不符合时代的实际,治理成本严重脱节。
在这一点上,汉高祖刘邦就极为清醒。
分封与郡县並行,虽然埋下了一些隱患,却適配了汉初的现实情况,为汉朝爭取了一定的缓衝空间,最终通过汉武帝的“推恩令”,实现了平稳的过渡。
步子太大是要出事的,刘璋很清楚这一点。
因此,刘璋在各里设下的里佐,从一开始的定位就是监督协助大於管理,起初的职责很少,后面局势稳固才逐渐增加。
即便如此,这些里佐所做的工作也是相对较少的。
各里的邻里纠纷、生活矛盾等等,都是先由宗族內部处理,只有处理不了或处理不公才会落入里佐手中。
否则的话,每里设个数名小吏也忙不过来。
毕竟不是所有的农民都那么淳朴,不乏一些或狡猾、或固执、或斤斤计较的存在,这是长期物资匱乏、为了活著所导致的必然,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解决。
与地方的宗族合作是必然的选择,哪怕是流民落户,也会有宗族的存在。
宗族很大程度上本就是底层民意的体现。
而豪强,与宗族其实並无本质区別,只是同一血缘共同体在不同阶段的形態演化。
起初是为抵御匪患、分摊风险而抱团的“自保组织”,待土地、人口、財富积累到一定规模,便会自然生出追求政治话语权、扩大利益边界的诉求。
这是人性逐利的本能所致。
即便刘璋强力剷除旧豪强,散落乡间的宗族也会逐步聚合壮大,成为新的利益集团。
既是如此,那剷除豪强又有何意义?关键还在於以合理的规则约束和限制。
贾詡眼中闪过满意之色:“令君有如此认识,真乃百姓之幸。”
刘璋这句话一出,贾詡最后的一丝担心也被消除了。
执政之道,从来不是对错分明,更多的是有利有弊、有得有失,在成本与效率之间寻求平衡。
豪强绝对不能成为“主导者”,但却也是这个时代必不可少的“补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