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婚书、朱重八没格局(1/2)
次日清晨。
“少爷、少爷...”
“唔~~醒啦、醒啦!”
“少爷快起床吃早饭。”
“吸溜~~吸溜~~”端著一碗麵的朱柏趴在陈凡枕头旁边吃边喊叫:“陈老师快起床吃麵。”
“你小子別把汤水甩在老师床上,快出去吃。”
陈凡骂骂咧咧的翻身起床。
小青拍了拍朱柏的脑袋,“四娃,我们出去。”
“嗯。”
陈凡睡意朦朧的准备再躺一会,手上摸到一样东西。
“泛黄的信纸?”
打开信纸,站在窗边阅看。
“陈家村陈二之子陈凡年满十八便迎娶李家李三次女李青青为妻。”
“三面言定,財礼开列如下。”
“聘银叄两整(宝钞三贯),猪半口(重百斤的活猪),粗布三匹(两红一青),麦、粟共两石,铁锅一口、锄一把、镰两把。”
“议定,择洪武十五年十月初八过门。”
“女家陪送:木箱一对,棉被两条,粗碗十只,红棺一口。”
“自定之后,两家不许反悔。”
“如有悔者,罚白米五石入官。”
“立契为照,洪武七年七月初八。”
“立契人:陈二(陈父)。”
“同议人:陈骆、陈老二、陈老三、李三(李父)。”
“媒证:陈骆、李狗蛋。”
“代笔:陈二(陈父写好婚书,其他人只是画押)。”
陈凡低声念毕,喃喃自语:“这应该是小青的婚书,只是这陪嫁还带棺材?”
“按这时间,我岂不是还得打两年单身?万恶的封建社会,呵呵...”
【明朝婚书或称定帖、聘书、礼书等,乃男女双方家庭经由媒人协商后签订的契约文书。
民间婚书极是简略,与权贵大户的三书六聘相比,省却了诸多繁文縟节。
《大明律-户律-婚姻》规定:“凡男女定婚之初,若有疾残、老幼、庶出、过房、乞养者,务要两家明白通知,各从所愿,写立婚书,依礼聘嫁。”】
这时,小青端著一盆热水进来,“少爷快洗漱。”
陈凡把信纸折好,“小青你的婚书掉啦,可要收好咯,不然少爷可娶不到你啦!”
小青脸一下就红了,“嗯。”放下水盆接过婚书,快步跑出房间。
陈凡洗漱完,端著脸盆出来,看见朱元璋、徐达坐在饭桌旁吸溜碗里的麵条。
朱元璋看见他出来,摸出一叠宝钞放在桌上,“小子这是一百五十贯,咱们两清。”
陈凡把脸盆递给小青,走到徐达身边:“这位大叔,你还想介绍我去当兵?”
“不啦、不啦,小兄弟你不愿,我岂能强求?”
“那还差不多!”陈凡点了点头,旋即问道:“你家也有孩子要来此跟我读书?”
“没有。”徐达摇头。
原本他是想把三子、四子送来,可得知那日这小子已经知道他们身份,便没再考虑此事。
陈凡微笑道:“以后有了可以送来,价格绝对公道,童叟无欺。”
“行。”徐达点头。
吃完早饭,陈凡准备上课,被朱元璋拦住。
隨后陈凡让小青他们去街上转转,便同朱元璋、徐达一起出门。
三人沿著田坎慢慢悠悠的走,一直走到小河边,朱元璋才开口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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