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不利的预审形势(2/2)
这一唱一和的表演流畅自然,谎话张口就来,脸上甚至带著被“冤枉”的愤懣,显然早有排练。
吕克只觉得一股怒火直衝头顶,他几乎要立刻站起身厉声驳斥这拙劣的谎言。
然而,职业素养让他强行按捺住了衝动。
他看向法官,心中尚存一丝希望,期待著这位理应明察秋毫的司法者会追问细节、戳穿谎言。
然而,只见夏尔法官只是微微頷首,对身旁年轻的书记员说道:“详细记录被告关於催债单的描述,以及原告撕毁催债单並情绪激动的这部分证词。”
他的语气平淡,仿佛只是在复述一个既定程序。
吕克心中的不安放大。
法官让记录催债单,但是居然完全不要求对方出示被撕毁催债单的任何残片?
这简直是纵容偽证!
任何一个稍微负责的法官,在此刻必然要求被告方提供哪怕一丝能证明其说辞的物证。
吕克强行压下即將脱口而出的质疑,他再次告诫自己冷静,等待发言的机会。
这时,法官却又额外追问了一句让吕克心头冰凉的话:“马塞尔,你所说的催债单上,是否有死者让诺本人的原始签名,或者是他妻子的签名?”
这个问题的重点,似乎是在试图对对方债务的合法性寻找支持。
马塞尔显然早有准备,立刻答道:“原始借据当然在伯爵老爷那收得好好的,催债单上面有我们放贷行的章印,是我们按正规流程出具的凭证。让诺签在原始借据上了,至於撕掉的那张催债单,上面只有我们的说明和金额。”
“说到被撕了的催债单,撕毁单据是阿妮丝夫人的行为,我们这里是没有碎片的,但是撕催债单这本身就说明她心里有鬼,不想承认债务吧?”
他再次將问题巧妙地引回对阿妮丝的指责。
法官听罢,只是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对书记员说:“这个细节也记下,是否要核查原件及是否有撕毁痕跡,可与后续证据对照核实。”
他没有下令立即查验,也没有对马塞尔明显缺乏物证支持的言论进行质疑,轻飘飘地將关键点推向了虚无縹緲的“后续核查”。
这种对关键物证缺失的明显纵容和对被告证言的默认记录,让吕克脸色阴沉。
接下来,按照程序终於轮到了原告方陈述。
作为代理人吕克站了起来,“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方控诉人马塞尔及其同伙闯入阿妮丝夫人的住处实施暴力催收。关於债务问题,我方原告已经向其亡夫的所有债权人清偿了被公证人拉扎尔先生证明为『合法利息范围之內』的款项。”
“为此我方原告已变卖全部夫妻共同財產,虽然主要只是店內存货和部分设备。另外,拉扎尔公证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清楚表明,在剔除掉伯爵先生放贷中非法的、远远高於法定最高上限的高额利息部分后,我方原告夫妻的共同財產確实已经完全耗尽,只够支付剔除高利后的合法本金和合理利息。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文书副本已提交给法庭。”
说著,吕克將一张正式的文件拿了出来。
然而,吕克的陈述还未完全结束,便被夏尔法官粗暴地打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