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搞事(1/2)
“嘿嘿。”
常乐笑了出来。
他的中二病时期来得很晚,在手头开始有钱、没有人管的时候,那种被压制了许久的叛逆精神和中二病一窝蜂地涌了上来。
想建一个巨大的陵墓是真的,他曾经非常崇拜秦始皇嬴政,虽不至於“大男儿当如是”,但谁能抗拒死后建一座填满了十万精兵强將的坟墓呢?
当然,这目標在二十一世纪是完成不了了。
谁成想,他竟然带著脑海中那些中二又叛逆的思想,来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他神奇般地无所不能。
借著后妈的手一步步走向爵位,一步步取而代之,一步步成为一个公国的最高领导者。
然后,便是连绵不断的战爭。
在战神阿瑞斯的协助下,菲尼克斯和其手下的精兵强將几乎战无不克。
很快,他带领著军队横扫东大陆,建立了一个他心目中比肩波斯帝国的超级帝国。
中二少年完成了他的逆袭,但阴谋才刚刚浮出水面。
在某一次远洋航行时,菲尼克斯被捲入了黑死风海的缝隙。
他或许孤身一人来到了神陨之地,讶异的发现这片大地的诡异之处——几乎不会有人发现这片大地的存在,於是这里就成了一个天然的秘密藏宝室。
於是,他將隨身携带的另一个世界的“自己”和那个能呼风唤雨的钥匙放进了一个从船上弄来的、装著白葡萄酒的箱子,把箱子扔进了月亮下的湖泊。
那时候的菲尼克斯,或者是常乐——有想过在不同时间节点的另一个他,会以不同的身份站在这片湖泊中翻阅那些將要被他尘封在记忆中的时光碎片吗?
他也会站在这轮圆月下,心中念著“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这样酸溜溜的诗句吗?
梅林不懂他的情绪,但此刻也知道在边上安静地待著就行。
感慨完了之后,常乐把令牌揣进了兜里。
有了这东西,常乐教会便有了名头。
有了爭夺天下的名头。
……
狂风卷著腥臭与戾气,混厄空间依旧是那样,利维坦中气十足的怒骂和诅咒,沉默的乌尔特姆,在黑暗之中窥伺的各种邪恶信仰,这里和常乐经过时没什么区別。
利维坦与乌尔特姆的缠斗就在下方,如两尊亘古不变的雕像,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重复著不伤不死、不分胜负的禁錮。
只是此刻常乐解决了一大桩子事儿,心里轻鬆了很多,瞧著这个当时害得常乐城城破人亡的矮身妖精族的罪魁祸首,难免心里冒出些火气来。
你们到底在打什么?
打了几十万年了,没分出个胜负不说,倒是还有心思掺和德卡雄比大陆的破事儿?
常乐想起那些教会士兵们掏出来的背誓之牙仿製品,带著一股子利维坦的气味。
难不成是某个天才锻器大师灵光一现,构想出了一个和利维坦的利齿一模一样的东西?
而乌尔特姆,所谓的利维坦的制衡者、镇压天地的矮身妖精族之王,所做的无非是不断地將自己的族子族孙塞到这片大陆的各个地方去繁衍生息。
这里没有真正的杀意,只有职责与宿命的敷衍。他们是彼此的枷锁,也是彼此的藉口。
看著他们彼此较劲的模样,常乐只是想笑。
他没有再问梅林,也没有再犹豫。有些帐本就该在这种不见天日的地方清算。
【大人?】
“別担心,”常乐冷笑一声,“只是当个搅屎棍——哦?这么称呼自己,是不是太难听了?那么,就让我称呼自己为混厄之地的搅局者吧。几十万年了都没打出真伤,磨洋工磨得也太夸张了吧?”
他的出现,让那只被长剑贯穿的海妖金黄色的眼眸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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