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有人怂了,有人不信邪,非要以身试法(2/2)
季岳东寧可不要那看不见的一千万,也不愿意冒坐牢的风险。
他不太懂法,但也知道敲诈属於刑事案件,那可是要留案底的。
哪怕只是被刑事拘留,也可能害他丟了现在的工作。
如果一千万已经拿到手,还能找律师打官司。
可现在顾北摆明了不愿意给钱,还找了律师,一点不像嚇唬人。
季岳东跟顾北面对面聊的,他能从后者的眼神看出真假。
他確定顾北不是嚇唬人,更不是开玩笑说说而已。
但凡他刚才没有及时认错道歉,顾北可能都不会放他走。
季岳东已经想好了,打死他都不会再去找顾北要那一千万了。
谁爱要谁去,就怕有命拿没命。
即便真的要到了钱,人都进去了,还怎么。
没准人被送进去,钱还被要求归还,人財两失。
季岳东这会都还很害怕顾北不肯善罢甘休。
刚才他威胁顾北的话全都被录了下来。
他也不清楚会不会被当做敲诈勒索的证据。
季岳东已经不想那一千万了,只求不惹祸上身,別告他敲诈勒索就行。
想要钱改善生活可以另谋他法。
比如给季清晚找一个条件很好的对象,要一笔高昂的彩礼。
虽然大概率不可能有一千万那么多,但大几十万肯定有。
房车也是最基本的。
对方家里开公司或者开厂的,后续也能拿到更多钱,过上好日子。
反正闹了这么一出,季岳东是彻底怂了!
他本来就不是胆子特別大的人,被顾北一嚇唬,人都要嚇傻了。
季岳东不想继续待在家里听妻子念叨。
不然肯定又要怂恿他再去找顾北。
与其待在家里,不如去单位上班。
“我去单位了。”
“都几点了,还去上什么班?你不是请半天假了么?”
“单位有事。”
“你那咸鱼岗位能有什么事。再大的事能有女儿的事情大?不准去。”
鄢秀兰可不想就这么算了。
分手费可以少给一点,但不能不给。
虽然她刚才也被嚇到了,但很快就冷静下来了。
她从来没听说要分手费是敲诈。
在她看来,分手费是一种补偿,是合理的要求,就跟婚后分財產一个道理。
婚前同居,该做的全都做了。
同居那么多年,除了没领证,跟结婚有什么区別。
说句不好听的,领证没领证,也就差了一本结婚证而已。
怎么说都该由男方给女方补偿。
二婚的女人不如三婚的男人。
况且男人三十多岁,只要有钱,找对象也不难。
可女人三十多岁就难了。
现在两人分手了,顾北转头找了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
可季清晚怎么办?
想找一个条件更好的,哪有这么容易。
万一找不到合適的对象,有一大笔存款,也就不用那么焦虑了。
鄢秀兰已经在给季清晚物色条件好的相亲对象了。
但她没放弃跟顾北要钱的想法。
相亲不是那么容易成功的。
有些人还会要求籤什么婚前协议、婚后协议,麻烦的很。
肯定是直接从顾北这里捞一笔钱最容易。
在鄢秀兰看来,於情於理,顾北都该给这笔分手费。
她没放丈夫去单位,別人一句“敲诈勒索”就嚇住了,丟人!
鄢秀兰决定好好筹划一番,然后亲自出马。
她已经给女儿做了一顿思想工作,接下来该换丈夫了。
真要想拿到一千万的分手费,还得看季清晚。
报警说他们家敲诈?
她才不信,肯定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