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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哥布林必须死!!!(5k)(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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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菲利克斯的视野中,埃里克的头上,正摇曳著一簇若有若无、极其稀薄的微弱火苗。

而旁边的夏洛克头上就没有。

“你是贵族?”菲利克斯盯著埃里克说道。

“誒……没错,我是贵族!我祖上曾经是一名王国子爵,我的姓氏是格蓝!”埃里克反应过来,连忙开口,仿佛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般,涕泗横流地恳求道:

“大人,您如此尊贵的气质,想必也是一名贵族吧,求您发发慈悲,怜悯一位落魄的贵族,圣者在上……”

然而,与埃里克想像中截然相反的一幕发生了。

眼前的这名贵公子,非但没有流露出悲悯的神色,反而露出了一副见鬼的表情,飞快地退到了十米之外。

这一幕让夏洛克想起前世,有位同事第一次见到桌面上的巨大蟑螂,那表情和动作,和此刻的菲利克斯简直如出一辙。

“杀了他。”菲利克斯的声音甚至带上了颤抖。

“不是……我——”埃里克还想辩解,雪亮的剑光扫过他的脖颈,血光迸溅,一颗满脸错愕的光头就这样滚落在地。

……

隨后,夏洛克和菲利克斯一起收捡了四具土匪的尸体。

他们身上没有什么稀罕的物品,除了几枚银幣,就只有几个不值钱的戒指、耳环,估计是从路人身上劫杀得来的赃物。

菲利克斯將沉睡的罗纳德喊了起来,让他为这几具尸体超度,以免在附近滋生殭尸或者恶灵之类的不死怪物。

虽然这种情况的概率很低,但菲利克斯的作风一向行事縝密,不留隱患。

在野外处理尸体,更加稳妥的方法是用篝火彻底焚烧,不过眼下的冰之鹰团队,显然没有多余的时间,收集这么多的木柴。

“以吾主洛山达之名,驱散此身之怨恨,逝者勿再滯留,光芒引路!”

罗纳德吟诵神圣的祷词之时,夏洛克在一旁用软羊皮擦剑巾仔细擦拭雪纹钢剑。

对於金属製成的兵器来说,血污等同於毒素,对兵器的伤害极大,会严重腐蚀剑身,让武器的质地变脆。

血液若不及时处理,乾涸后会更难清除,所以需要及时擦拭,夏洛克手中的这一块羊皮巾,就是专门用於擦剑的。

在一些战况激烈的战场上,剑士往往会把血水擦在衣服或者袖子上,以免长剑因为血污粘在鞘內,难以拔出。

罗纳德的超度结束后,马车继续前进。

这一次由雷骨驾车,他高大的身躯坐在驾驶位上,几乎触碰到车厢顶篷,两匹骏马在他手下显得格外温顺。

一路无话,直到接近午夜,雷骨才选在一条清澈的溪水边停下,准备扎营。

在溪水旁扎营的好处和坏处都很明显。

好处显而易见,溪水提供了充足的水资源,不但能清洗身体,燉煮食物,还能为人和骏马补充饮用水。

毕竟中世纪的马车不是汽车,马匹需要休息,需要进食以及大量饮水。

为了避免马匹一次性大量饮水造成的腹泻,餵水时还需要分成三次,每次大约饮用10到15升。

野外的溪水需要用麻布初步过滤,清除溪水中的泥沙、腐叶后,才能餵给马匹饮用。

至於在溪水边扎营的弊端,则来源於同样来这里饮水的生物,或许是野生动物,倒霉一点会遇见强盗……再倒霉一点的话,则会遇见恐怖的魔物。

雷骨绕著营地外围布下一圈细密的铃鐺,它们悬掛在低矮的灌木丛间,一旦有活物经过,就会触发警报。

深夜里,眾人在营地中央点燃篝火,橘红的光芒驱散了山林间湿冷的雾气。

由於此时已经太晚,营地里並没有烹飪食物,几人只是在火光前面吃了一些乾粮,清洗衣物,完成整备之后,便开始铺设睡袋,准备休息。

映著篝火的亮光,菲利克斯对夏洛克笑道:

“夏洛克,隨我们奔波一天,是不是感觉挺无聊的?就算是精英的冒险团队,平常的大部分时间也都是坐著马车跑来跑去,免不了在赶路和安营这些工作上费大量时间。”

夏洛克摇摇头:“我觉得还好,团长。我把冒险视作一份工作,工作总是辛苦而枯燥的,偶尔才会有些惊喜。”

菲利克斯嘆息:“就算是这样,长年累月在野外漂泊,內心会產生巨大的孤寂,这是冒险者这个职业无法避免的。”

一旁,罗纳德恶狠狠地咀嚼著肉乾,含糊不清地抱怨道:“嚼著这些难以下咽的玩意儿,能不孤寂吗?”

“夏洛克,我们『冰之鹰』里有位游侠,那可是天生的猎手!每次和她出任务,总能打到吃不完的野味,什么野鸡、野鸭、野兔、还有野羊,连著吃上三天都不带重样的!”

“罗纳德,他们在聊哲学,不是吃。”雷骨低沉地提醒道。

“吃,就是他妈的哲学!”罗纳德一拍大腿,目光炯炯,朗声发表宣言。

这句话让雷骨怔住了,半兽人粗糙的手指摩挲著下巴,喃喃自语:“这话,好像有点道理……”

……

几人轮流守夜,直到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亲吻大地,世界重归光明。

清晨,依旧是雷骨负责驾车,夏洛克坐在半兽人的身边,学习他的驾驶技巧。

看著雷骨雄壮如同魔兽的庞然身躯,夏洛克不由得在心中讚嘆。

雷骨来自冰风谷的卡拉卡克氏族,一个以盛產强大战士闻名的部落。

卡拉卡克氏族的半兽人,自出生起,就要经歷无穷无尽的战斗。

在生死搏杀中获胜的半兽人,体型会生长得越来越巨大,强壮,而反之,许久没有经歷生死搏杀,亦或是战败的半兽人,体型会逐渐萎缩,甚至变得比矮人还要矮小。

也因此,分辨一个卡拉卡克氏族的半兽人实力如何,只需要看一眼他的体型大小,就能得出结论。

所以,卡拉卡克半兽人的体型,也是其力量与地位的象徵,体魄越庞大,实力便越强悍,在部落中的地位也越高。

体型大者可以任意羞辱体型小者,体型小者也可以提出生死挑战,將体型大於自己的半兽人斩杀,便可取而代之。

就是在这种血腥暴力的环境中,雷骨一步一步成长起来,拥有了如今魔兽一般的体魄。

菲利克斯曾向夏洛克提及,雷骨的身材已经达到部落的“督军”级別,再进一步,就能够竞爭部落战团长,级別仅次於酋长。

能成长到督军级別的体型,代表雷骨贏下了至少上百次的生死搏杀,经歷的战斗数不胜数。

毫无疑问,雷骨是冰之鹰团中,战斗经验最为丰富的人。

夏洛克顿时明白,为什么雷骨一直表现出非常沉稳的性格,只因为他经歷过太多次战斗磨礪,寻常的生活琐事,已经难以激起他心中的情绪。

雷骨驾车数个小时后,天色逐渐变得阴沉,一片铁灰色的云海漫无边际,將正午的炎阳死死锁住,一丝一毫的光线也没有泄露。

忽然,雷骨猛地勒紧韁绳,两匹骏马不安地嘶鸣,低垂著头,步伐骤然减缓。

夏洛克察觉到,一股冰冷的气场,从雷骨的黑铁面罩下面散发出来。

“怎么了?”夏洛克心中警兆顿生。

“有血的味道。”雷骨冷声说道。

“前面……不就是洛克村吗?”夏洛克愣住了。

猛然间,面前的骏马发出受惊的嘶鸣,夏洛克抬眼看去,前方的道路上,赫然出现了一抹刺眼的血色!

道路中央的血泊里,三具尸体躺在地上,一具男性,两具女性。

其中一位女性的面容稚嫩,可能不过16岁年纪,正值季。

此时此刻,趴在尸体上面疯狂啃食的,赫然是二十只矮小的绿皮怪物!

那身影让夏洛克感觉刺骨的熟悉,丑陋狰狞,混浊的双眼之中,翻涌著最原始的癲狂和欲望!

哥布林!

魔物的腥臊恶臭,如同狂风般扑面而来,夏洛克感觉浑身的血液瞬间沸腾!

看著眼前的三具尸体,夏洛克心中焚起一股巨大的烈火,这股暴怒没有任何来由,没有名字,只是人类內心最深处的良知、本能,在心中狂吼:立刻將这些哥布林斩断、切开、剁碎!

“剑圣说的没错!哥布林必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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