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舆论即真理&优势在我!(1/2)
第514章 舆论即真理&优势在我!
星光智能机的云服务,採用基於任务类型的动態资源调度。
例如,用户同时进行视频上传和文件下载时,系统会自动优先分配带宽给视频任务,確保实时性。
而icloud在同步照片流时,优先传输高解析度原图,文档类数据则採用增量传输。
与星光的动態优先级分配逻辑,存在高度相似。
此外,icloud的数据同步、加密、备份等功能,与极光的专利技术,在算法逻辑、架构设计、
实现方式上高度相似。
例如,针对联繫人、日历等数据,在多设备修改引发的衝突,极光云採用“时间戳+设备id哈希校验”的双重验证机制,確保以最新修改为准。
icloud在处理类似情况的衝突解决机制,底层逻辑与极光云存在重合。
端到端加密中,icloud的服务密钥体系,与极光云的“密钥分层管理专利”存在重合。
且以上专利都是底层核心技术,很难通过系统更新绕过,除非苹果直接停用icloud。
其四,视频编解码、多屏互动领域。
这一部分,同样也是极光的强项。
截至目前,极光已累计申请500余项h.265標准相关专利,覆盖编码框架、熵编码、环路滤波等关键环节。
其中124项,被纳入h.265標准必要专利。
此外还有200余项“增强型专有技术”,如移动端解码优化专利、环路滤波算法专利等等。
可在保持画质的前提下,降低解码功耗,提升晶片竞爭力。
iphone4s的视频编码,虽名义上採用h.264,但其a5晶片的isp,即图像信號处理器,支持自適应块划分。
在拍摄动態场景时,a5晶片会自动调整编解码块大小,以优化码率。
这与极光专利中的“根据运动矢量复杂度动態调整cu尺寸”,技术方案一致。
在h.265標准发布前,提前使用相关技术,构成专利法第11条,“为生產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方法”。
这种硬体相关的標准必要专利侵权,一旦坐实,以苹果的销量来看,单案赔偿额至少也得是几个小目標~
且苹果需对a5晶片的isp模块,进行底层架构修改,或採用极光授权的技术方案。
不论哪一种,都费时费力又费钱~
此外,在文件夹管理、全局手势、夜景算法、超薄电池仓一体化设计等多个领域,团队都发现,苹果有“功能等效性”、“效果近似性”侵权嫌疑。
虽然还不確定,但先一块提交上去总不会有错。
万一对方真侵权了呢~
即便没有,以极光如今的舆论掌控力,他们说对方侵权,对方就是侵权说来,自极光崛起以来,他们似乎还从未全力发动过,自家全平台的內容推荐算法。
也是时候让现在的土老帽们见识见识,什么叫“舆论即真理”了~
一番听下来,洛川稍一思忖,拍板道:“先就这样吧,胜哥,儘快发起反诉,申请快速无效程序和快速禁售令。”
“同步联合咱们在海外的合作律师事务所,启动全球诉讼程序。”
“这波不把老库克揍得满头包,那都算是白玩了~”
“知道了。”王胜有些心累的揉了揉眉心。
这种累死累活的牛马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快速无效程序,指的是国家產权局,针对专利无效宣告案件,提供的优先审查机制。
智能机属於高端装备製造领域,符合优先审查机制。
苹果主张星光侵权的几个领域,多点触控方面,星光有全链条专利护身。
提交的几条外观设计和系统界面设计,也基本都是行业通用的设计思路,缺乏新颖性和创新性如果是在老美,可能比较难搞。
但在自家主场,还算是比较容易推翻的。
而国內的无效决定,又可视为国际诉讼的抗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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