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悍匪出没(2/2)
“別灰心,吉人自有天象,说不定你比他们都要早找到沈戎。”
沈戎不咸不淡的安慰著对方,目光上下扫了『贾宝玉』一眼。
“只是我有点好奇啊,就算让你找到了沈戎,你能打得贏他吗?”
“为什么要打?”
『贾宝玉』一双大眼珠子往外冒著疑惑。
沈戎诧异问道:“不把沈戎打个半死抓起来,他那种亡命徒能让你研究?”
“当然是给钱啊。”
『贾宝玉』理所当然道:“只要是我能给得起的条件,隨便他开。”
看来对方打算走的是文路子了。
沈戎心头的冷意略散三分,继续问道:“那他要是视金钱如粪土呢?”
“金钱不可能是粪土。『粪』的古字里可是有米又有田,哪样不钱?说出这种话的人,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给少了。”
『贾宝玉』嘴里蹦出一句读书人不可能会说的话。
“退一步说,就算我真给不起他要的价钱,那我手上还有一张他绝对拒绝不了的底牌!”
“什么?”
“我能帮他剔道续命。”
『贾宝玉』语气往上一挑:“怎么样,提辖兄,我跟你说了这么多,算是诚意十足了吧?要不咱们合作一次,你帮我找到沈戎,我付你酬劳,如何?”
“我考虑考虑。”
沈戎並没有直接回绝,转头看向场中。
此刻正在『斟酒』的人,赫然已经从『李逵』变成了『沙和尚』。
“我听说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那就是沈戎在东北道五环上位人道八位的时候,並没有遭到浊物的袭击。要知道他当时可没有官身庇护,按理来说,在浊物的视线中根本无处遁形。”
有人隨口道:“或许是他有其他的遮蔽手段吧,这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是啊,而且沈戎在五环呆著时间又短,说不定浊物刚好准备动手的时候,他恰好就被太平教传送走了,这也说不定。”
『沙和尚』分享的消息並没有引起眾人的重视。他见状也就不再说话,闭嘴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诸位!”
『宋江』再度起身,此刻他儼然已经把自己当成了这场『眾欢』的主导者,一开口便引来所有人的注意。
“这次我们在这里匯聚一堂,不光是因为有相同的目標,更是因为冥冥之中有著难解的缘分。”
『宋江』拱手抱拳,脚下转动,朝眾人行了一个圈礼。
“但是红只有一份,青竹杖也只有一根,等出了这道门,怕是有不少兄弟就会拔刀相向,这是我不想看到的。所以在下愿意放弃刺杀叶炳欢,只取沈戎的红。如果哪位兄弟觉得在下值得合作,那我们可以携手共谋,各取所需。”
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宋江』终於说出了自己的真实目的。
其实他这一番所作所为,说白了就一句话,展现实力,拉拢人手。
但效果显然很不错,沈戎就看到有不少人跟『宋江』交换了电话机。
“宝玉兄,提辖兄,你们要不要也跟我们一起?沈戎和叶炳欢可都是硬茬子,单枪匹马可啃不下来啊。”
『宋江』看向站在场子边缘的两人,十分大度的向他们发出邀请。
『贾宝玉』没有吭声,只是转头看著沈戎。
“不用了,祝你们旗开得胜。”
沈戎直接拒绝,同时在心头冷笑道:“也祝老子財源广进!”
『宋江』眼底有冷意一闪而过,面上笑道:“那我也就不强求了,大家各自安好。”
“你们都说完了?那我来说两句。”
就在眾人以为这场『眾欢』將要就此收场之时,一个同样自始至终没有说过话的人突然站了起来。
他脸上带著『唐僧』的面具,个头中等,四肢壮实,身上穿著闽东酒店提供的衣服,唯一的特点就是说话的声音冷硬尖锐,像是两把刀子交错砍出来的刺耳动静。
“你们当中有人是为了沈戎,有人为了叶炳欢,我不一样,我谁都不要。”
『唐僧』说道:“我这次来正东道,只为了做一笔生意,那就是砸他九鲤老爷的窑,抢他何九鳞的登神纲!”
戴最仁慈的面具,干最危险的生意。
『唐僧』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宋江』语气殷勤跟,拱手道:“没想到今天居然还有『横门』的兄弟在场,失敬失敬。”
“老子不是那个书呆子,劝你最好別来惹我,滚一边去。”
『唐僧』根本不给『宋江』半点脸面,甚至都懒得看对方一眼。
“我有准確的消息,何九鳞这一次大办登神诞,一方面是为了稳固人心,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收刮教派信徒的財產,来帮助自己恢復伤势。所以这一次的登神纲价值极高,除了有大量的九鲤海珠之外,还有不少高位命器和镇物。”
“而我只要一件名为【绥靖江海】的命器,除此之外,分文不取。”
『唐僧』拿出一部电话机放在茶几上,抬眼环视四周:“你们当中有谁想跟我一起干?”
话音落地,场中顿时陷入一片死寂。
抢劫和刺杀虽然看上去都是拿命在赚钱,但实际上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行当,其中的风险程度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况且还是在正东道地界,砸一派神祇的窑,这跟找死有什么区別?
被拂了面子的『宋江』虽然不怵这个胆大包天的横门匪,但也不愿意跟对方结仇,此刻静坐原位,眼神讥讽,等看对方的笑话。
他就不相信,在场这些人中,谁会疯到上他这条贼船?
“我。”
突然,一个声音打破场中的沉闷。
一片错愕的目光望过去,就见『鲁智深』从外围大步走了进来。
身后的『贾宝玉』似乎在懊恼没能及时拦住对方,急得原地跳脚。
“我原本以为这次来的都是些眼皮子浅的货色,没想到还真等到了一个胃口好的。”
沈戎拿起桌上的电话机,笑道:“一根青竹杖和百十两红,我没兴趣。但如果是砸何九鳞的窑,算我一个。”
“好。”
『唐僧』眼露欣赏:“到九鲤县城,等我的信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