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就当被狗啃了(4k)(2/2)
“大祭司在楼上,你鬆开我。”
姜凡扯开黏上自己的猫耳少女,连忙追上未婚妻。
灵姍心思敏感,即便知道他是迫不得已,是为了打探圣地试炼的情报,心里也不会好受。
所以,先別管做的对不对。
道歉先哄著就完事了。
女人要的,就是一个態度。
然而。
回家的路上,儘管姜凡费尽口舌,灵姍也再没开口说过一个字。
直接把他当空气了。
见状,姜凡也闭上了嘴,不再解释。
算了,心累了。
只要大婚能如期举行,创造出劫狱的时机,其他事,不重要。
不多时,回到家,目送灵姍上楼,姜凡打了个哈欠,便准备回园旁的小平房里休息。
周旋於鶯鶯燕燕之中,还要考验自己的压枪技术。
姜凡身心俱疲。
“阿凡少爷,你要去哪?”
这时,僂老者再次出现,挡在了门口。
“睡觉啊,怎么了?”姜凡皱眉。
佝僂老者眼神有些无语,提醒道:“从今晚开始,少爷要和小姐睡同一个房间。”
“......
“哈,哈哈,差点忘了,我这就上楼陪姍姍!”
沉默片刻,见楼老者没有丝毫退让的意思,姜凡挠头笑了笑,扭头朝楼上走去。
臥室的门没锁,虚掩著,没开灯。
透过门缝,可以看到灵姍坐在床边,凌厉的视线,正直直望著门口。
床边,摆著一把刀,刀刃上反射的银光,令人不寒而慄。
隨著姜凡將视线探去,灵姍也看到了他。
“进来!”
像提审犯人似的,灵姍冷冷道。
姜凡只感觉一个大大的亮红『危”字,出现在自己头顶。
亦步亦趋的走进臥室。
他注意到,比起白天,房间装扮得更温馨了许多。
床头墙上、窗台,摆放著许多鲜。
是灵姍最喜欢的,很像紫色鬱金香的一种卉。
馥郁的香味,瀰漫著整个房间。
只不过房间没开灯,於黑暗中绽放的艷丽鲜,令臥室看起来阴森森的,颇为诡异。
姜凡艰难的咽了咽口水。
明明是第一次同房,大喜的日子,却弄得好像奔赴刑场。
也就灵姍非真正的妖族。
否则,『御兽术”一开,直接催眠控制,根本用不著提心弔胆,唯恐惹怒了这妖王之女。
姜凡靠近过去,不动声色的,把刀移到了床底。
他打算转移话题,聊聊圣地的事,率先开口道:
“白天宴会上,我打探到不少珍贵的情报,我们—“”
“脱。”
没等姜凡说完,灵姍直接打断了他。
姜凡一愣,没料到灵姍这么著急。
就不能等到结婚后吗?
他装作一副喝醉燥热的模样,解开领口的纽扣:
“姍姍,我一身酒气,还没洗澡,您看要不———·改天?”
“我不是在和你商量,脱。”
灵姍的语气不容置疑。
可说是这么说,灵姍自己,都压根没换衣服,澡也没洗,一路走回来后,身上还散发著一股轻微的汗酸臭味。
看起来,更多的是在赌气,而非真打算强迫他同房。
那就先脱上面衣服意思意思?
姜凡站起来,开始解开衬衫纽扣。
就当光著膀子,给別人看一下,又不会少块肉。
夏天海边沙滩上,光膀子的难道还少吗?
不料。
才解开一半,灵姍就怒不可遏的,直接扑了上来,一把將他按倒:
“你难道是木头吗,我让你脱你就脱?
真该把你这副下贱的模样拍下来!
让她们所有人看看,所谓的妖族天才,不过是本小姐裙下的一条狗。
百年难遇的圣法资质又如何,一晚就能学会顶级秘术又如何?
现在,还不是被本小姐这个废物,所有人都看不起的垃圾,压在身下?
你不是很厉害吗,不是能一句话让所有妖族下跪吗?
来,反抗我,用力打我啊!”
灵姍一边破口大骂,一边粗暴的將他衬衫衣服撕成碎片。
夹杂泪水的红唇,生涩的啃著姜凡脖子。
似乎以为,这样就能孕育出新的血脉。
姜凡迟疑片刻,別过脸,下意识紧握的拳头鬆开,任由灵姍这毫无经验的妖王之女胡来。
只要別突破他最后的底线,就当是被狗啃了。
许久。
见姜凡毫无反应,灵姍更加生气了,抬起头,双手捧住姜凡脑袋,强迫他与自己对视,
“为什么?为什么不反抗?
南雅强迫你的时候,你也像这样没有丁点反抗吗?”
果然,灵姍还是猜到了些什么。
南雅身为妖族大祭司,位高权重,修为深不可测,碾死他们,和碾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別,怎么可能给姜凡选择的余地。
只不过,灵姍猜的,和真实情况有些偏离。
面对南雅大祭司,他一直都有明言拒绝,也守住了最后的底线。
当然,除了被抓去地牢的那晚,
大祭司给他吃了过量的补药,害的他在『昏迷”的状况下。
被一位貌似来自吞日妖王一脉、长著白色狐尾的妖族,配了种。
当时若非他神识强大,保留了一丝清醒恐怕至今都不知道,自己那晚的遭遇。
如此看来,南雅似乎比灵姍想像得还要过分。
“对不起,姍姍,我—.我早就不乾净了———
对於未婚妻的质问,姜凡抿著嘴,坦诚的承认了。
不过,没具体说是和谁。
毕竟他也不知道,那晚被南雅称作『殿下』的女人,到底什么来头。
听到他这话,灵姍的精神近乎崩溃。
发疯了一般,用手使劲擦著姜凡肩膀和脖子,妄图擦去別的女人,在他身上使用过的痕跡。
接著,终於將手伸到姜凡裤子上。
但裤子里面,大祭司的小熊裤,还没来得及换。
一旦被灵姍看到,后果不堪设想!
姜凡心头一跳,不得不阻止,一把捂住最后的防线,露出一副深情的模样,苦涩道:
“在下对小姐是真心的。
所以,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够在大婚那天,將自己的全部,真正交给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