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维权筹备(1/2)
第292章 维权筹备
即便没有两校提点,院线成立的新闻发布会亦是在华逸尘的计划之中的。
数字电影的发展初期,全国第十二条数字院线的成立,也是第七条民营数字院线的出现,开场发布会也是宣告一个属於安华的时代標誌的开始,具有重要意义。
只不过,两校说的在发布会上去指控华夏今典侵权一事,这著实不在华逸尘的思考范围內。
这有点高调了,也过於出风头了,不是他的办事风格。
他本想沉入海底当幕后的“龙王”,在政治力量下偏偏有人想让他当台前的“哪吒”,想让他跟“哪吒”似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去挑起一场纷爭。
到时候全行业会怎么看他?
年纪轻轻的脾气这么暴躁,当著全国媒体的面去硬刚行业龙头,不通人情世故,木秀於林或將风必摧之?
亦或是,不愧是年轻人,就是有血性,为了心中的公平和理想,单枪匹马向庞然大物叫板,简直是大无畏?
虽然这是一场局,但知道情况的也就包括他和安茜在內的那么一小圈人。
全行业乃至全国民眾,都將作为局外人带著各种情绪来观摩这场纷爭。
在这份信息错层的眼光下,华逸尘对行业乃至民眾会对他的评价浮想联,
觉得这好像会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值得期待。
但在促成这场局之前,该做的准备工作还是要做的。
虽不知院线牌照何时落实,也就无法確定发布会何时开启,但不妨碍提前做一番事关指控和起诉侵权事宜上的准备。
这天,柏豪大厦9楼,安华信息技术。
会议室里,华逸尘、安茜、童浩、汤凯年及一眾专业人士围著长条会议桌而坐。
投影幕布前,律师褚英杰正在讲解有关侵权的相关事情。
他是首都第一律师事务所的在职律师,华逸尘请他的原因除了“第一律师事务所”的名头外,还因为他帮当年的朗科u盘打了场胜仗。
光影软体属於文化专利,但文化类的专利在国內从未有过侵权官司,也就没有律师打过类似的官司。
但软体文属於it智慧財產权,当年的朗科u盘也属於it智慧財產权。
这个褚英杰当年帮助朗科干趴全国u盘企业,还顺带干掉了海外的索尼在国內的u盘业务,这肯定是有两把刷子的。
“专利侵权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形式条件,二是实质条件。
形式条件有三个元素,一是合法有效的专利,二是在一的条件下未经许可去使用,三是在前两者的条件下来从事商业活动。”
褚英杰在讲解,眾人都在安静听著。
安茜看著幕布中的ppt內容,说道:“从事了商业活动才算侵权,如果不进行商业活动而是自己研究的话就不算侵权是吗?”
褚英杰点头道:“不进行商业活动,也不公开传播,那就不构成侵权。”
童浩说道:“就像科学院和那些大学研究机构,很多专利他们都有內部研究,但不构成侵权是一个道理。”
“对。”褚英杰道。
“干嘛?”华逸尘看向安茜,打趣道:“你还想起诉国家科学院?”
在场眾人听了,不禁笑了起来。
安茜“嘖”了一声,没好气道:“就问一下而已。”
汤凯年说道:“那华夏今典侵权的形式条件满足了。我们有合法有效专利,
他们不经过我们许可使用,拿类似的东西进行牟利,也就是从事商业活动。”
褚英杰点头道:“对。从眼下的情况来看,华夏今典侵权安华专利的形式条件在表面上是满足了,但还要看实质条件。”
他切换ppt页面,准备接著讲。
眾人安静下来,继续聆听他的下文。
“实质条件中有一个核心判点,叫做全面覆盖原则。
这个全面覆盖原则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专利的技术特徵,一部分是通过专利可视的外显特徵。
换做在你们安华的这个专利上讲,技术特徵就是软体控制硬体这一块,外显特徵就是影院中体现出来的光影设计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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