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长孙皇后的秘詔(1/2)
李泰说的有道理,孙思邈倒也不与其爭论。“哎!这反正是你们皇家的事,老夫说是出於医者身份来定的男子、女子最佳婚育年龄。”
在关於女子的最佳婚育年龄这点,孙思邈和李泰是没有分歧的。
孙思邈又继续说道:“关於魏王所述的其余两点,老夫书中也均有详细记载。
產后未满百日,不得交合。若未盈月而犯之,必。胞宫虚冷,终身带下。
妇人產后血气大虚,当服当归羊肉汤,兼灸关元、气海,待经水復常,方可再孕。
妇人三產之后,胞脉已损,再孕必致血枯经闭,老嫗之態早现,年逾四十而妊者,多诞痴愚儿,或母子俱损。
同姓相婚,其生不蕃,虽无刑克,子多夭疾,凡欲求子,当先察夫妇有无劳伤痼疾,若五劳七伤、虚羸百病者,不可苟合,尤忌同宗。”
唐律疏议其中只禁止同姓成婚,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
是基於儒家伦理同姓不婚,认为近亲联姻乱人伦,坏宗法。
但是唐代禁止的同姓成婚,主要指父系同宗,对母系表亲,如姑表、姨表兄妹这种並未明確禁止。
比如李丽质和长孙冲,这种亲上加亲的现象就没断过。
所以李泰写的这三点医论,孙思邈早就整理在其千金方內,只是还未成书。
李泰本以为还需要在民间做好调研,再匯集成册交给李世民看。
如今有了孙思邈的背书,自然就不再需要这么麻烦。
只需在孙思邈原有医书的基础,加上三代以內,旁系血亲禁止成亲。
再降低男子的婚育年龄,其余的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了。
李泰来的有点晚了,李丽质已经嫁给了长孙冲,他只希望以后的人,不要再出现这种问题。
毕竟现在樱的那位,近亲繁育的皇储,作为樱四十多年以来,唯一的男性继承人。
他一千分的考试只能拿二十分,八岁了还认不出父亲和伯父。
不过他们近亲繁育了那么多代,就別管皇储傻不傻了,还能有这么个能保持人形的,已经算是他们白捡著了。
孙思邈在李泰写好的医论后面,加上他自己在千金方中的註解,交还给了李泰。
李泰带著医论去到了立政殿。
今日立政殿只有长孙皇后,李治、李欣去读书了。
因长孙皇后要调养身子,几个年幼的小公主,也就不能长时间放在长孙皇后的身边。
长孙皇后的这几个嫡出孩子,进殿都是不需要通报的。
李泰进殿时,见一缕阳光正透过窗,洒在了长孙皇后因病痛显得苍白的脸庞上。
长孙皇后神情很专注,连李泰走进殿內都没有发觉。
她正提著笔,在本子上不停的写著什么。
“阿娘!”
李泰站在殿门口轻轻呼唤,他怕突然惊到长孙皇后。
长孙皇后笔下一顿,抬头见是李泰,脸上露出丝慈爱的笑意。
而后长孙皇后看似不经意的合上了本子,手也该在了书的外皮封面上。
李泰看出来了长孙皇后的不自然。
如果是正常人写字,应该先放下笔,再合上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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